季绵认真继续道:“你刚才说得不对,夫君不是因为钱才娶我的。”
“夫君也不是忘恩负义的人,老先生对他有恩,但是老先生家的小姐和夫君却没有半分关系,你不要乱说话污蔑人家姑娘的名声。”
“我是因为喜欢夫君,”看着就软乎乎的小少年说得大大方方,说完之后好像才后知后觉地有点害羞,但还是抿了抿唇又说:“我是因为喜欢夫君,才嫁给他的。”
季绵的声音清软,听上去就像是一朵白生生的云朵轻轻地从耳朵上面扫过,陈云听得愣了愣,隔了好一会儿才回过了神来。
他是家里的小公子,向来在家里面都是耀武扬威的,他们陈家在沉水县也算是有点地位,所在在外面大多人都还是会给他一个面子。
就像是刚才他当众议论傅尘,虽然也有人听不过去,但也还是没有几个人会驳他的面子。
大男子都做不到的事,他自然没想到一个小哥儿能做到,直到现在,他才终于想起来,眼前这个长得好看的哥儿是做屠夫的。
他被驳了面子,总觉得现在围着的人都是在看他,他涨红了脸,没怎么经脑袋就说:“你喜欢他,他也没见得喜欢你啊。”
这话一说他就反悔了,这么漂亮的小公子傅尘都不喜欢,不正是说明了他的高风亮节不耽美色?
果然,不远处的小哥儿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
少年面如桃花的脸上多了几分苦恼:“就是因为我把他缠得烦了,他才同意娶我的。”
反正原主做屠夫的时候名声就已经不太好了,再坏一点也没有什么。
想到这儿,季绵鼓起勇气,自认为露出了凶狠的表情看向了陈云:“所以你不可以说他!”
陈云:“……”
做、做什么?!吵架就好好吵架,突然撒什么娇?
季绵自认为自己“凶狠”的表情把他吓到了,得意地甩了甩脑袋上面隐形的兔子耳朵,这才拉着傅尘走出了人群。
等到周围人逐渐减少到没有几个的时候,他才像是突然被烫到了一样,松开了旁边人的手。
他耳朵通红,臊着一张脸小声道:“我我我……是为了给你解围才拉你的手的。”
傅尘若有所思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说实话,他是真的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是要干什么了。
前一天晚上他还没皮没脸地借着酒劲把他往床上压,就隔了一天,这牵一下手这人就脸红成这样。
跟着,他想起了刚才他这个新婚小妻子凶巴巴地对着陈云大声讲话的样子。
明明看起来胆子小得跟兔子一样,居然能当众不顾礼节直接跟陈云一个男子吵。
而且不是把他“买”进来就没有把他当人看吗,他被陈云当众嘲讽,跟他季绵好像也没有什么联系……
莫名的,他的耳边想起了刚才小少年说得大大方方的话:“我是因为喜欢夫君。”
“我是因为喜欢夫君,才嫁给他的。”
傅尘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快了几分,就连耳根都热了起来。
见鬼。
乱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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