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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脸红(1 / 2)

婚事最终没有提前,已经通知过亲朋好友,再改日期不太合适。张冬玲只得掰着手指头数日子,一天一天盼着。

在归希文和顾樱的婚事举办之前,大院里先迎来了明雪和张阔的婚礼。

张阔的大婚选定一个吉利的日子,六月初六,讨了六六大顺的彩头。可这场婚礼一大早就闹出一点不顺心的事情。

大院里的嫁娶向来不去饭店订酒席,通常都是请个老师傅过来,在门口空旷的地方搭起临时锅台,为前来道喜的宾客烹饪美食佳肴。

问题就出在这个老师傅身上。

张阔原本请的是工厂食堂里的老师傅徐庚,徐庚手艺好,在食堂干了很多年,有口皆碑,他做出来的饭菜比别的师傅都要香。

谁料到徐庚昨天伤风感冒,今天一大早竟然卧床不起,他老伴王大妈急急忙忙过来传信,说是老徐实在病得厉害,没办法出现在这样喜庆的场合。

幸好王大妈请了食堂里另一位杨师傅过来救场,不至于让张阔手忙脚乱。

张阔心里更属意徐师傅,只是徐师傅恰巧病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只得让杨师傅接手去弄。

这段小插曲很快过去,张阔忙着接待宾客,他手里拿着一包烟,若是有男客过来,便递上一支,若是有女客过来,就招呼人家去屋里吃糖。

张阔正招呼着,突然瞧见孙兰和吴婶两人并肩走过来。

大院里谁家有喜事,其他人家都会过来道喜吃酒席,这是约定俗成的规矩。除非是闹了矛盾,老死不相往来,才不用凑这个热闹。

张阔脸上闪过一丝不自在,他并不想见到孙兰,确切的说,是并不想见到顾樱的家人。

所以他不明真相的父母之前推荐他去请食堂里的师傅顾承志过来当主厨时,他一口回绝了。

他到现在还没有调节好自己的心态。

不过好在孙兰这次是一个人过来,如果孙兰把顾樱也带过来吃席的话,他恐怕无法维持这样淡定的态度。

张阔很快收敛起心里的那点不自在,热情地打招呼:“吴婶、孙姨,你们来啦,进屋吃喜糖。”

孙兰没有吭声,只是笑笑。

一旁的吴婶啧啧两声,上前拍拍张阔的肩膀,“哟,今天穿西装的新郎官真俊呐,这头发梳得真精神,你今天就是咱们大院里最帅的崽!”

吴婶知道张阔没太多的时间放在招呼她们身上,客套地夸奖几句之后,立即拉着孙兰往屋里走,“咱们去看看婚房布置得怎么样。”

与其说是看新房,倒不如说是看资产。

这年头,结婚的标配是三转一响。以张阔家里的实力,置办完自行车、手表和缝纫机,恐怕再配个收音机就有点吃力了。

吴婶刚踏进婚房,却瞧见房间里的人都凑在一台崭新的收音机面前,有几个小孩子好奇心重,忍不住上手去摸,旁边的大人立马使眼色,责备:“别乱摸,小心摸坏了,这可是外国货,金贵着呢。”

吴婶笑嘻嘻地对身旁的孙兰说:“看到没,据说这收音机是德国货。”

孙兰抻长脖子张望几下,眼里流露出一种莫名的复杂情绪。

当初她以为顾樱最后会和张阔结婚,心里都快要把张阔当成未来的女婿,谁知道张阔转眼娶了明雪,真是造化弄人。

张阔大概对明雪很重视很珍惜吧,明明不太阔绰的家庭,为了衬得上明雪,硬是买来了这个外国货充门面。

假如是顾樱要嫁给张阔,张阔也会这样重视吗?

孙兰心里有答案,而且这个答案很残忍。

如果是顾樱要嫁给张阔,张阔估计只会随便买个便宜的收音机,甚至买不买都成问题,毕竟顾樱没有一个金贵的娘家,不需要这种金贵的东西衬托身份。

一时间,孙兰有些难受,情绪偷偷爬上脸,面色随之沉下来。

旁边的吴婶没注意孙兰的脸色,她只是凑近孙兰耳边,急着分享自己听来的八卦:“我跟你说,这收音机其实是明雪她爸买的。”

“是吗?”孙兰诧异抬头,有些意外。

吴婶小声耳语:“那还能有假?你想想张阔家里能买得起这么贵的外国货吗?他明德庸这么讲面子的人,会让自己女儿嫁得这么没有排面?”

吴婶说完,眼神在房间里扫视一圈,又道:“据说这场婚礼,明家出了不少钱和力呢。”

孙兰联想到不久之后顾樱和归希文的婚礼,心情又低落下去。

人呐,就怕比较。

孙兰自认为家里已经尽力替顾樱准备了嫁妆,可对比明家这种,顾家为顾樱做的,实在有限。

孙兰叹了一口气,感慨:“咱们家怕是为顾樱做不了这些。”

吴婶一愣,讶异地望向孙兰,“你说什么呢,有归家准备就够了呀,他们归家置办得肯定比这要更好。”

说到这里,吴婶神秘兮兮地又凑近孙兰耳边,小声道:“我觉得啊,咱们小樱比明雪有福气,你看哈,明雪结婚她还要倒贴,咱们小樱嫁到归家去,那纯纯就是享福啊。”

自从上次归家和顾家的长辈在吴婶家里会面并定下婚期之后,吴婶就一直以一种媒人的身份自居。

当初归希文和顾樱的事情也是她传给大院里的人,吴婶事后想起来,总怀着一股强烈的骄傲感,仿佛是她一手促成了两人这桩美事。

所以吴婶现在很自觉地站在孙兰这一边,仿佛顾樱是自己家的女儿,出嫁得和别人比较一番,处处显现优势来,她才开心。

孙兰却摆摆手,“现在说福气还早呢,谁也不知道以后他们会是个什么样子。”

孙兰心里其实很没底,她对于顾樱和归希文结婚一事一直抱着不太真切的感觉,就像是在做梦,很美好,却也担心有梦醒的一天。

吴婶笑笑,“你就别担心了,据我所知,张冬玲对小樱的印象很好。你也知道张冬玲的脾气,她性子直,要是真不喜欢谁,肯定不会一直憋着。她现在对小樱那是赞不绝口,小樱嫁过去肯定没什么婆媳问题。”

孙兰依旧摇头,“那也说不准,人与人的相处是门学问,哪有一辈子不闹矛盾的。”

吴婶不想听孙兰这些忧虑的话,连忙拉着她出去找糖吃。

没过一会儿,大院外面的木桌摆起来,帮忙的人员开始往桌子上铺红色的塑料桌垫,宴席快要开始了。

宴席开始之前还有一个重要的流程,那便是接新娘。

若是按照常规的流程,张阔早就该去新娘家里接人,可明雪也是大院里的人,两家离得不远,走几步就到了,犯不着早出发。

支笔先生见马上要开席,找到张阔,吩咐他去接新娘,周围的一群小朋友起哄着跟在迎亲队伍后面,叽叽喳喳,好不热闹。

新娘很快就来了,是张阔一路抱过来的,在众人的起哄声中,张阔把怀中的明雪抱进婚房里才放下来。

明雪穿着一身洁白的婚纱,婚纱上部分镶嵌着褶皱花纹,看上去十分洋气。她头顶别着一条长长的头纱,头纱飘逸地垂在两肩,宛如仙子。

明雪本身长得好看,如今又穿着一身洁白漂亮的婚纱,很多小朋友围在她身边,闹着要和新娘子亲近。

甚至还有小朋友伸手去扯她头上的头纱,弄得明雪心里憋火。

年轻一些的孩子似乎对这种西洋婚纱很感兴趣,一眨不眨地盯着这个漂亮新娘,坐在堂屋里的老一辈却纷纷摇头,表示欣赏不来这种风潮。

明明是喜庆的日子,怎么能穿一身白呢,白色通常只在丧事上才穿的嘛。

现在的年轻人啊,就喜欢赶潮流,结婚穿大红色多好看、多喜庆,怎么偏偏要学外国那些玩意儿。

孙兰就坐在这堆老一辈人群中,默默听着大家小声的吐槽。

接过新娘子就可以开席了,吃过酒席,孙兰没待多久,很快回了家。

回到家中,她怀着心事,郑重地询问顾樱:“你的婚纱要选哪样的?是西洋那种白色的还是咱们传统那种红色的?”

顾樱想也没想,“当然是红色的。”

孙兰心里松了一口气,幸好顾樱喜欢红色,不然到时候估计也是一堆长辈在背后挑毛病。

得到满意的回复,孙兰随口问道:“现在那种婚纱还挺流行的,你怎么不喜欢啊?我看好多女孩子结婚都选那种婚纱呢。”

顾樱直言:“我喜欢红色。”

孙兰一笑,“也是哦,你从小就偏爱红色,选红色也正常。”

顾樱耸耸肩,“就算我不偏爱红色,我也不会选择白色啊。”

“为什么?”孙兰问道。

顾樱抓起孙兰的两只手,放在自己脸上,笑道:“妈,你自己看看我的脸,我皮肤不白,要是穿白色的,不是衬得我更黑了?”

“到时候大家一看,肯定非常震惊,心想,嘿,这是哪里来的黑娘子!”

孙兰被顾樱搞怪的语气逗笑,她忍不住摸摸顾樱的脑袋,道:“你想什么呢,新娘子会化妆的呀,到时候让照相馆里的化妆师在你脸上涂一层又一层的粉,你也是个白娘子。”

“是哦。”

顾樱似乎才想到这一层,她有些兴奋地拿过桌上的镜子,对着仔细瞧了瞧,回过头望向孙兰,神色颇为认真:“妈,你说我化妆之后,会比现在漂亮一点吗?”

孙兰捂着嘴笑起来,“傻姑娘,肯定会啊。”

顾樱放下手中的镜子,突然问:“妈,今天明雪漂亮吗?”

孙兰一愣,眼中涌动着情绪。

她一时间不知道顾樱问这个问题是何用意,难道顾樱心里自卑,自觉比不上明雪吗?

孙兰将顾樱揽在怀里,按着她的脑袋道:“明雪今天很漂亮,因为她是新娘子。你做新娘那天,也会比所有人都好看。”

顾樱将埋着的脑袋探出来,笑嘻嘻道:“那不一定,那得看化妆师的水平了。”

就为这一句话,孙兰亲自跑了好几家照相馆,又是打听又是上门。

经过好几天的考察,孙兰终于为顾樱找到一个业务水平和口碑都非常高的化妆师刘小姐,刘小姐在丽丽照相馆里就职,负责给前来拍照的人化妆。

孙兰与刘小姐约定好日期和具体时间,只等着大婚那天的到来。

日子在不知不觉中溜走,一转眼,顾樱与归希文的婚期来临。

孙兰惦记着与化妆师的约定,婚礼前一晚,她躺下睡觉之前,不停地叮嘱顾承志,让顾承志明天一大早把顾樱送去丽丽照相馆里化妆。

顾承志被孙兰叨叨了十几遍,有些无奈:“妈,你别说了,我记住了,明天一定会起来送顾樱过去化妆的。”

孙兰又叨念着:“你别嫌我啰嗦,我是怕明天事情多,一下子忘记了这事,那刘小姐可是很难约的,我提前半个月和她约好,你别错过时间,不然她忙着给其他顾客化妆,小樱想化妆就来不及了。”

“好啦好啦,我知道,我明天鸡一叫就起床,绝对不耽误,你放心!”

顾承志做出这样的保障之后,孙兰才安心睡去。

不知道是不是总有一件事情放在心上,顾承志第二天一大早果然很快就惊醒。

他把还在赖床的顾樱叫起来,推出自行车,载着顾樱一路往丽丽照相馆里去。

天才麻麻亮,大院里很多人家没有起来,路上的行人也不多,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顾樱连声打着哈欠,把头靠在顾承志宽阔的背上,喃喃:“结婚真麻烦,连懒觉都不能睡。”

平时的顾樱都是睡到自然醒,七八点钟才起床,孙兰知道她身子弱,惯着她。

顾樱这是头一次起早去办事,她哈欠连天,恹恹地打不起精神。

顾承志看了看时间,觉得还早,于是一拐车龙头,带着顾樱先去吃了一顿早餐。

吃完早餐,顾承志载着顾樱赶去丽丽照相馆时,照相馆才刚刚开门。

一开门就遇到顾客的老板有几分意外,“啧,你们来得可真早啊,这是掐着点赶过来的?”

顾承志憨厚的脸上洋溢着藏不住的笑容,他把顾樱往前面一推,高兴道:“我妹子今天结婚,来化妆,之前和刘小姐约定好了的。”

“恭喜恭喜啊,”店老板把人客气地请进来,“你们先坐一会儿吧,刘小姐还没来。”

顾承志搓着双手,问道:“刘小姐什么时候过来啊?”

“马上,既然你们约定好的,她不会忘记的。”店老板说完准备去忙其他的事情。

顾承志想到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钟头,他叫住店老板,问道:“一般给新娘化妆,需要多久啊?”

店老板想了想,“快的话大概半个钟头,慢的话……一个小时左右吧。”

顾承志一听,立即待不住了。

化妆师刘小姐现在还没有来,不知道还要等多久,再加上化妆也要半个钟头以上,也就是说,他得耗在这里很长一段时间。

顾承志转头和顾樱商量:“既然化妆时间这么长,那我先回去吧,等大概一个小时之后再来接你,怎么样?”

顾承志倒不是觉得这么长时间的等待太难熬,主要是因为今天顾樱大婚的日子,家里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安排,他干坐在这里,家里就会少个人手。

顾樱显然也明白顾承志话里的意思,“行,那哥你回去吧,别忘了一个小时之后来接我。”

顾承志推着自行车给顾樱做保证:“放心吧,不会忘记的,就算我忘记了,咱妈也会准时提醒我的。”

顾承志踏着自行车,很快离开。

顾樱坐在照相馆里面,没等多久,刘小姐踩着一双黑色高跟皮鞋过来。

身为化妆师,刘小姐通身打扮得非常洋气,她烫着一头大波浪,走路时身子一扭一扭的,看上去风情十足。

刘小姐刚走进来照相馆,店老板就指着顾樱道:“你的顾客都等着了,准新娘,上次和你约好了的。”

刘小姐记起这事,二话不说,熟练地将顾樱拉到镜子前坐下。

开始之前,刘小姐抬起顾樱的下巴,仔细端详一番,嘀咕:“有点黑啊,看来得多涂一些粉。”

不知怎地,顾樱听到这句话,莫名想笑。

她抬眸,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刘小姐,问道:“是不是就像往墙上刷石灰那样?刷多了的话,这些粉会掉下来吗?”

顾樱脑海里闪过一层厚厚的石灰从墙壁上脱落的画面。

她想,脸上的粉可不能像墙上的石灰那样脱落,不然大家看到新娘子脸上白一块黑一块,可能会吓死。

刘小姐听到顾樱这句话,一直板着的脸突然漾起笑意,“你这人还挺有意思,你放心,不会像石灰那样脱落的,你得相信我的技术。”

说完,刘小姐恢复严肃的神情,开始思考给顾樱化一个怎样的妆容。

顾樱听到刘小姐的保证,也不再问东问西,她对这些不懂,就由着刘小姐为她装扮。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照相馆里也逐渐有顾客上门。

有些顾客不需要化妆,有些顾客则指明要等着刘小姐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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