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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规则的边缘(3 / 4)

公司借出去,需要别人还回来的钱,自然就称为“应收款”。

对东风卫浴来说,凡是与卖卫浴产品无关的应收款,比如借董事长儿子百万买玛莎拉帝的钱,就不属于公司正常收支的货款,所以我们将其称为“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投资银行特别关注的一个科目,因为该科目中经常出现各种关联方的名字,有利于投资银行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往来的核查;且这个科目的金额可以告诉投资银行,报告期内拟市公司究竟付出去了多少与生产经营无关的钱款。

虽然柴胡知道林文毅不喜欢听法规,但对于他这个不折不扣的法盲,不普及法规是不行的。

只不过,这回柴胡不打算将法规全文照搬,而是采取说重点的形式。

于是柴胡朝林文毅耐心道:“小林总,国家有个法规叫《贷款通则》,其中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否则会被人民银行罚款,1倍以至5倍以下;还有一个法规,叫《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其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

林文毅听后立刻反驳:“我们如果不收取利息,应该不算借贷业务吧?跟金融机构的那种借贷还是不一样的。”

“如果不收利息,那么就确实属于‘占用’公司资金了,这其实会损害公司利益的,毕竟如果公司不借给这些人,而是拿去银行理财,几百万的本金每年利息也不少,是吧?”柴胡笑道。

林文毅听后哑了,毕竟他没想过老爸不从公司拿几百万给自己买车,而是去投银行理财……

此时蒋一帆开了口,“关于这个,市之前将这些人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而且必须支付利息,如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对这类情况进行处罚,那么由林总(指林德义)代为承担处罚,只要实际控制人承诺其会承担责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造成影响。”

蒋一帆这句话的后半句林文毅完全没听见,他只听见了“全部归还”四个字……刚刚大学毕业的他要去哪里找几百万还公司?难不成真的要把车卖了,再从老妈的个人户拿一点打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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