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她女儿是羽毛球队的吗?”
“我第一次去她家时,看到屋里放着球拍,立刻就猜到了。对,打羽毛球这点也有点可疑。你当然也知道,那是一种相当激烈的运动。照理说结束羽毛球练习后应该已经筋疲力竭。”
“一个结束羽毛球练习已经筋疲力尽的中学女生,之后去看电影也就算了,竟然还跑去ktv唱到深夜未免太不自然——这就是你想说的吧?”
田春达看着妻子,的确被她说对了。
“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地断定这样不自然,毕竟有些女生就是体力比较好。”妻子又说。
“是这样没错,可是她很瘦,看起来不像体力很强的样子。”
“也许那天的练习比较轻松。更何况,你不是已经确认过她十日晚上的确去了ktv吗?”
“是啊。”
“她是几点进ktv的?”
“九点四十分。”
“你说刘靖的工作六点下班是吧?命案现场在污水处理场附近的河堤,扣掉来回的时间,大约还有两小时可以用来作案……也对,也不是毫无可能。”吴敏华交抱双臂说。
“案发那晚正巧去看电影、唱ktv,你不觉得未免太恰巧了吗?”田春达说。
“我了解你的心情,不过还是需要理性地判断。也许你该着眼于不在现场证明之外的部分。”
“我们该做的都做了。”田春达从搭在椅子上的大衣口袋,取出一张影印纸,在桌上摊开,纸上画了一个男人。
“这是什么?”吴敏华问。
“我们请人试着画出遇害者生前的穿着打扮,现在正有数名刑警拿着这个,在市内各处打听。”
“我想起来了,你说衣服没有烧光吧?深蓝色运动外套和灰毛衣,以及深色长裤啊……听起来好像是随处可见的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