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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2 / 2)

但对于顶针来讲,这就够了。

——荒山野岭,月黑风高,哪里能出现这样一个女人?偏偏还是在他们的窝点里、被反锁着的密室里?

那不是女人,是女鬼。

是他前半生的报应,是过去经他手转卖出去的所有女人的集合,终于在这个深夜里,化作冤魂来齐齐朝他索命。

极度惊恐之下,顶针瞳孔剧颤,甚至连一声闷哼都叫不出来。

他浑身肌肉绷紧,牢牢绞住了那枚铁箭头,云归居然想拔都拔不出来。

就在云归防备着对方的反击时,顶针居然飞快转身,带着伤口和那枚箭头,疯疯癫癫地朝远处跑去。

黑夜里,那道属于人类的轮廓,很快就不见踪迹。

后来,云归从护士们的透露中得知,顶针慌不择路,坠下悬崖。被发现时,尸身已经被野狼叼走一半,五脏六腑都被吃了个干净。

他可能是被摔死的,也可能是被野狼咬死的,但他肯定不是死在云归手里。

因为云归的那一道箭头,划偏了。

云归泰然自若地重复了一遍:“他要伤害我们,我正当防卫,没有杀死他。”

正当防卫的定义,她刚刚也听系统解说过了。

在云归重伤、对方有伤害她的企图、也有伤害她能力的情况下,云归还手且只还了一下。

如此标准的自保过程,无论放在哪里,都是教科书级别的正当防卫。

周队长对云归的回答似乎并不意外。

他来之前就应该早有准备,很快就从包里拿出第二样东西,递给云归。

那是几张警方事后拍下的现场照片。

照片上是一条土路,路的尽头通向一座低矮的小屋。

“这个地方,你有印象吗?”

云归见了,很是微妙地笑了一下。

普通人可能觉得草屋山路都长一个样。

但作为将领,记路识路乃是最基础的本事。凡是她见过一遍的路,就再也不会忘记了。

云归第二次点头:“我记得。那里……是一间茅厕吧。”

周队长闻言,也神情微妙地看着云归。

当然,那是一间茅厕,甚至砖头朽烂,有点年久失修的意思。

在乡间,这样的茅厕多得平平无奇——本应该如此。

……如果不是团伙里的第二个拐卖犯,秃子,活活淹死在这个粪坑里的话。

“你怎么知道那是一间茅厕?”

云归平静地说:“因为我去过一趟。”

解决了顶针以后,云归用对方落下的铁链,把余下两个拐子锁在他们自己房里。

路过茅厕时,她惊觉里面还有其他人在,就进去和里面的人打了个招呼。

至于打完招呼以后,对方一下子跌进粪坑还不肯出来这种事,也不能说是云归的问题啊。

听云归这么说,周队长的表情变得更奇怪了。

“你跟他打了个招呼。”

云归坦然点头。

“对,打完招呼他就掉进茅厕里了,我也没有推他,只是没拉他出来而已。”

于情于理,受害者不愿意拉加害人一把,或者路人不愿意把手进粪坑,这都不算什么罪过吧。

云归可以用良心保证,她确实是没推秃子。

她本来打算推的,只是没来得及动手,这家伙就自己下去了。

周队长的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声音像是紧绷着似的,问问题时,竟然带着一股小心翼翼之感。

“你是,怎么跟他打的招呼?”

云归有点不好意思地低头笑了一下。

“我就,从房顶上倒悬下去,跟他打了个招呼。”

周队长:“……”

这就是事情的关键所在了!

设想一下那幅画面:大半夜的,一个满脸鲜血的女人,长发倒垂,幽幽地从房梁上倒悬下来,跟正在蹲坑的你打了个招呼。

所以说,秃子到底是怎么掉进茅厕里的,小姑娘你心里没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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