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初代魔王诞生在上万年之前,科技和锻造水准落后于现在也是情有可原的,对很多魔族而言,魔王盔甲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用性,现在很少有人会穿成这样进行战斗。
只有少数人知道魔王盔甲和魔王本人相当于两个稳定器,只要他们在,就能中和空间裂隙出现的频率,是不可缺少的存在。
正如同亡灵们需要巫妖王,蘑菇们需要菇妖王一样,魔族们也需要一个魔王才能安心生活。
随便吃了点东西补充体力,陆祺珍惜地又吃了1个名副其实的“水果”,这是一种特殊的植物,成熟之后会浓缩成栗子大小,外表坚硬,不怕一般程度的挤压。
食用的时候需要用指甲使劲儿按压它的根部,之后小心剥开外壳能得到一个被蓝色薄膜包裹着的水球,这时候只要直接挤破,就能得到大约200ml的可饮用水。
这种容积和体积完全不对等的物种就很神奇。
味道当然不如纯正的山泉好喝,但比起大部分村庄污浊的饮用水,陆祺还是更喜欢这种水果,尤其是那次在法师塔忍饥挨饿之后,她一直都在注意着补充这种东西。
休息片刻,陆祺将盔甲脱了下来,她打算找个地方把它先埋起来,省得耽误自己赶路。
在这个各种软甲层出不穷的年代,穿着这么个至少千年以前的玩意儿,想低调都不行,她又不是参加漫展,实在没必要引人注目。
再说,这不是还能召唤么,虽然绑定了随机传送的糟心设定,至少能当个救命的后手,也不算把盔甲就这么弄丢了。
话是这么说,陆祺还是尽可能在附近找了个外形比较突出的石头,然后掏出熊爪匕,在弄了一脑门汗之后,终于挖出了一个不算浅的坑。
陆祺将盔甲小心翼翼分批放了进去,然后就是填坑外加堆荒草进行掩饰,顺便又挪来几块不大不小的石头弄在周围,摆出一个三角形。
最后,陆祺用熊爪匕在大石头下方刻了个简笔画小人,粗看会以为是小孩子的手笔,实际则是灵魂画手的得意之作。
“行了,就这样了。”
陆祺满意地左看右看,觉得挺完美的,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她大概率是用不到这东西了,等她寿终正寝,盔甲自然会破土而出去找下一任继位者。
而如果陆祺比较倒霉又遇险情,也不会耽误盔甲闪现前来救命,传送是无视物理和空间距离的,别说只是埋在土里,哪怕锁在箱子用锁链捆好再压上大石头丢到深海,只要是激活盔甲的人用正确的召唤词进行召唤,它都会在1秒之内赶到对方身边。
“出发!至少得弄清楚我在哪儿。”
陆祺再度踏上旅途,往东走没问题,但她得先找个村子打探情况,不然走着走着发现东面先是魔王城,然后才是狼遂的东部领地,那乐子可就大了。
就这样,陆祺从傍晚走到了深夜,又从深夜走到了黎明,当淡紫色的天空取代深紫色的夜晚后,她终于看到了远处隐约出现的村庄轮廓。
“呼……可真不容易,接下来就到我飙演技的时候了!”
陆祺打算伪装成魔族,她之前借着对魔族好奇的理由,向身边魔族打听了不少有关他们种族的事,得知并非所有种族都有角,也并非所有的魔族都是人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