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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给格兰杰小姐的一封信(2 / 4)

双方在那里大眼瞪小眼,双方都是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写啊?”

“写什么?”狼崽眨了眨眼睛,它是狼啊,狼怎么会写字呢?!它凭借诸语精通的天赋,看懂字不难,可想写字那就难若登天了。

费尔奇沉默了。

好吧,是他考虑不周,居然疯狂到想让一匹狼写信。

不过问题不大,他来代写就好。

于是一人一狼就挨在一起,一同趴在窗棱边,在寒风中写信。狼说一句,人在信上写一句,时不时费尔奇还把羽毛笔伸进一个脏兮兮的墨水瓶里蘸一下,以补充墨水。

费尔奇虽然人长得难看,笔纸墨水都很陈旧,但字却出人意料的工整。

“这玩意儿也太难用了吧?”狼崽看着那支“久经风霜”的羽毛笔,皱起了眉头,“你为什么一直坚持用这种笔呢?”

它很难理解费尔奇的思路,它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用这种写几个词就要蘸墨的笔。

费尔奇挠了挠头,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他身边所有人都用这种笔,所以他也跟着用。

“好吧。”见费尔奇答不上来,洛弗尔也没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将来它从格兰杰家搞几支笔,让他开开眼界。

等信写好,狼崽挤到费尔奇旁边,把自己的前爪伸进墨水瓶,蘸了一点墨汁,随后在信的末尾处留了一个小小的爪印。

这算是狼崽的署名。

盖完爪印的狼崽看着那个黑黑的小“梅花”,脸蛋有些发红:爪印这种东西对狼来说可是相当隐私的东西。类比成人类,就相当于在信件里附带了一张自己没穿衣服的写真一样。也就是收信人是赫敏,洛弗尔才会留一个自己的爪印,不然绝无可能。

费尔奇将盖了“章”的信塞进信封,然后绑在猫头鹰的腿上,将它送了出去。

看着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的猫头鹰,费尔奇的脸上挂上了期翼的神情,他衷心希望能收到一个好消息。

“那只大鸟真的能把信送到赫敏手里吗?”洛弗尔不是很信任这些看起来蠢头蠢脑的猫头鹰。这些家伙看起来呆呆的,不知道它们那些圆滚滚的脑袋能不能理解自己的意思?

当然,如此不自信的原因还有一个……

那就是洛弗尔自己也不知道赫敏家具体的地址,它只知道她家在伦敦市郊,其他的信息就不清楚了。

“当然,只要你给出收信人的姓名,猫头鹰就能把信精准的交到他们手里。”费尔奇非常肯定的说道:“这么多年来,可从来没出现过猫头鹰把信送错的情况。”

奇怪的能力,这就是魔法吗?反正洛弗尔无法理解这些大鸟是怎么只凭借一个名字就找到人的,不怕重名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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