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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三十七章(1 / 2)

万物初醒,旭日东升。

沈婉枝起来收拾好自己,推开门。

镇上人多,早起上班的人也多,前头就是镇政府,再往镇北边是白沙镇比较大的一个国营酒厂,所以早晨门口来往都是匆匆忙碌的人,偶尔还能听到自行车铃铛的声音。

这时候大家身上都还穿着粗布蓝衣,走在路上也是这个时代特有的风景线,但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真心的笑。

秦美莲见到沈婉枝起床,赶紧招呼了起来,“枝枝,快来吃饭了。”

她和许成军都是有工作的,这两天忙着侄儿婚礼的事情,前后奔波忙碌,今天也要去学校,丈夫一早跟着单位的车已经去县城了,她在镇小学上班就在镇边上,距离近倒是可以晚点过去。

沈婉枝起得不算晚,没想到叔叔婶婶起的这么早,赶紧洗漱完,回到饭桌上。

桌上准备的早餐是红薯粥,昨晚做的馒头留了两个,今天正好一人一个。

还有两碟自己腌制的酱菜。

因为是新婚,秦美莲还给她准备了鸡蛋。

这样的生活在这个年代属于十分好的了。

秦美莲这个婶婶真的没得说,一个劲儿的提醒沈婉枝一定要吃饱。

说起来沈婉枝以前也是个小鸟胃,自从来了这里也成了干饭人,昨晚因为陆云琛离开,她吃不下东西,没想到睡了一觉竟然觉得饿了。

也可能是婶婶做的酱菜好吃,十分下饭。

特别那个酱黄瓜,嫩脆嫩脆的。

秦美莲见她喜欢就叮嘱她多吃点,“你和云琛口味还挺像的,他不是很能吃辣,但就喜欢这个酱黄瓜。”

陆云琛也喜欢?她这才想起自己好像对他还不是很了解,所以趁着吃饭的时候就问秦美莲,“婶婶,他还喜欢什么啊?”

秦美莲想着小两口刚结婚就分开,结婚又急,肯定好多地方还没了解清楚,倒是把陆云琛的事情,事无巨细的告诉了沈婉枝。

说到这个秦美莲说起了陆云琛的小名,“枝枝,云琛小时候被叫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三宝呢。”说到这个她就忍不住笑,现在这么严肃的一个人,小时候其实很可爱。

“三宝?”这名字怎么完全和他不搭呢?

“是啊,因为云琛父亲以前认识的字不多,以前的孩子都是云琛外公取的,想着最后一个孩子了,怎么着也要让父亲取一个名字,当时他父亲刚结束了一场战斗,取得胜利,首长还奖励了他一盘肉包子。”

“云琛父亲高兴啊,觉得胜利在望,未来孩子们再也不受压迫,最好顿顿能吃肉包子,本来说叫包子,怕回去被我嫂子赶出门,还自己改了一下叫三宝。”

“结果回去还是被赶出了门,最后云琛的名字还是他外公取的,就用三宝做他的小名。”

“到了五六岁,他就不同意了,但家里偶尔会叫一下,后来他长大了,看着太严肃了,连我嫂子都不敢拿这个名字打趣他了。”

“三宝挺好听的啊。”沈婉枝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爱,这个年代没有叫狗蛋足以见证父母的用心了。

“我们也觉得还行,不过云琛不愿意。”不说以前,现在那都是家里爱孩子的才会按照大宝,一宝,三宝的顺序排下来。

沈婉枝在嘴里念了一下“陆三宝”,不得不说还是陆云琛好听的。

不过陆三宝一听就很有这个年代的特色。

吃过早饭秦美莲要赶着去上班,沈婉枝没工作就留在家里。

秦美莲叮嘱了她几句,一个人呆着无聊就去镇上逛逛,也可以去国营饭店找她一姐。

中午她会回来做饭。

沈婉枝嘴里应着把婶婶送到了门口,她没离开,而是回到家里把厨房收拾了一遍。

正好家里的酱黄瓜已经见底了,就学着了做了一份。

这个时候的黄瓜不是那种很长的黄瓜,是那种短一点胖乎乎的黄瓜,肉比较厚实水分也多,水果不丰富的年代,村里的人劳作后回家就喜欢在自家自留地摘一根“咔嚓咔嚓”吃着回家。

沈婉枝不是很喜欢,但酱过就很喜欢。

她在家里忙着做酱黄瓜,坪洲山里陆云琛带人已经走了一夜,五十几人的队伍分成了三队,用包抄的形式追捕萧震林。

当他带的人和席致言汇合的时候,两方都还没收获,在山里走了一夜,大家是又累又饿。

席致言看到陆云琛,得知道都一无所获,气得骂了一句,“tā • mā • de,一个老头子真能跑,别让老子抓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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