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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尽孝之恩(1 / 4)

“是有。”韩盈边合和周幺往屋里走,边说道:

“法子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让大家这么早结亲的主要原因,不过是十五不嫁,罚五倍口算的压力,那大家先定婚,不出嫁,再长两三年去夫家不就可以了?”

听到这个办法,周幺脸上多了几分惊讶,她皱了皱眉头,陷入沉思。

说简单是真的简单,可想做也真不容易。法律上算是结婚,可实际上不是,要是遇上了贪财的吏目不承认,必然少不了罚钱。

而婆家的意愿就有些模棱两可,本来家里头能提前三年来个丁女操持家务,晚来三年,那就好多活没人干,可要是以此来换个能长久活下去的新妇,又仿佛还算是划算,前提是不由夫家出这人头税。

至于女子的娘家,同样算是喜忧参半,留闺女在家,情感上就是好事,也能多让闺女为家里做点活,算是补了父母对她的养育之恩,只是下,必然多占家里的口粮,此外,还有口算的压力,这就导致了不同情况的家庭,有的愿意留,有的恨不得早点把女儿嫁出去才好。

想到这里,周幺止不住的摇头:“还真是不容易。”

“所以就要看我们怎么努力了。”

推门进屋,韩盈招呼着她们两个坐到马扎上:“如今大家结亲的习惯,也是跟着法律的要求变化而来的,放在百年前,女子莫说十五岁出嫁,二十岁出嫁的也不少。甚至一户人家,生上一儿一女就不再生了呢。”

嗯,这是尚傅给韩盈商君分户令的恶劣后果,属于反面例子,可反过来说,这不就是平民在面对不利自己的政策时,同样在想办法做出博弈的活生生例子?

两个儿子养大了就得分户,不分要罚两倍赋税,分了,两个儿子各要承担赋税和繁重的兵劳役,相当于孩子直接白养,那索性直接养一个算了。

而现在,面对十五不婚的罚款,她们也可以找到取巧避开的方法,无论是先结婚分居还是不住在一起都可以,重点要符合多方的利益,并将这个行为说的更加好听。

关于这点,一年前的韩盈还憋不出理由,不过现在,跟着师父通读了这么多的典籍,韩盈别的没学会,倒是学会了怎么拿着如今的规则钻空子,她道:

“父母生养之恩,儿女做什么都偿还不尽,可儿子尚能奉养父母,女儿嫁入夫家,连回家看看都难,实在是不孝啊。”

听韩盈说完,郑茂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还连连点头,仿佛打心眼儿里觉得是挺不孝顺的。

而心眼子比较快的周幺,稍微过了几秒,立刻反应过来,她猛的抚掌,笑着应道:

“对,是挺不孝的!”

韩盈默默的略过了郑茂,她和周幺对视,继续说道:

“为人女儿,怎么能不尽孝呢?老话说的好啊,生前孝,胜过墓地千次扫,生前侍,胜过坟前万吨灰,这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的恩情,若是能在生前回于父母,定能算得上是孝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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