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福字。”
“这是彩虹,我们是彩虹。”
“这是幸运达摩蛋。”
“这是……”
“痛不痛?”
方小松垂着眼打断了凌云的话,他没有文过身,他只知道这些色彩要一针针打在皮下,想来应该是挺疼的。
“不痛。”
凌云很快的,下意识的扯谎。
其实是有点疼的,一排排针磨在皮肤上,像是切开了一小层皮,一开始只纹了那颗松树,那是他成年了就去纹的,他不想忘了方小松,固执的,像着魔了一样在自己身上留下这棵松树。
他觉得这种痛是痛快的,是他为数不多的真心的愉悦的,他几乎立刻对这种痛上了瘾。
于是迷信遇上了上瘾,这些转运纹身就一个接着一个出现在了凌云身上。
“骗人。”
方小松看着凌云的瞳孔往旁边移了一下,又迅速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上,焦躁的心情突然变得有些疲惫,他伸手把灯关了。
“为什么?”
凌云躺倒在床上,整个天花板都跟着他转,他笑了下,语气有些得意,“我说要等你的。”
“你看,你回来了。”
“这些东西也算有用。”
方小松心底一片酸涩,“你怎么知道我会回来的?”
黑暗中安静了一会,凌云才呐呐的开口,“你答应过我,做我永远的男朋友。”
“我说十年不够,十年已经过去了。”
“你还能不能做回我的男朋友?”
房间里再次归为平静,方小松的思绪飘到那个天台上,少年赖着向他要了那个听起来很天真的承诺。
十年,
十年不够,
要永远。
永远是接下来他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是他死后墓碑上会刻上的‘吾爱’。
“我是谁?”
凌云的黑暗中凭着直觉望向那双眼睛,“我的松儿。”
一声短暂的叹息声过后,凌云在天旋地转之间听到了想要的回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