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干什么?”沈别一脸震惊,瞳孔剧烈扩张,噌地脸都充血了。手不自居地在凳子上抓了一把,什么也没抓住。
费临听到声音转过身,手上动作不停,屈膝往下褪裤子,半跳着凑到沈别身边坐下:“换衣服啊,你还不快点脱?”
明丽的日光灯照在费临积雪一般的皮肤上,晃得沈别大脑一片空白。
刹那间!两块大腿肌肉的外缘隔着一层粗糙的布料相贴,空气抽离!气压太低!三十七摄氏度也变成了肌肤的沸点,烫得沈别一下子跳了起来。
“我靠!”沈别条件反射,毫无章法地爆了句粗口。
“哐啷!”“啊!你他妈——”
费临坐下两秒钟,沈别猛然跳起弹开,长凳一下子失去平衡,费临顺着斜面滑下去,裤子正脱到脚踝处,正好把人脚缠住,长凳的另一端翘起来,直直往费临头上敲,撞得他灵魂出窍。
费临捂住左边太阳穴,眼冒金星,坐在地上两脚蹬开了裤子,心里一阵阴郁,神经病啊,起来也不说一声。
“沈别你有病啊!”费临扶着墙爬起来,浑身上下就一条内裤。
费临常年待手术室,没受过什么风吹雨淋,皮肤又白,本来就是富家公子的模样,虽然他本人活得比较粗糙,但到底是白玉作肉,额角一下子就红了。
为了手术的需要,他偶尔健身锻炼力量,属于很讨女生喜欢的那款肌肉,不壮,但是每一块都分明,再加上个头有那么高,整个人比例非常好。
费临晕了好一阵,并没有听到沈别的回答,等到视野重新变得清晰的时候,就这样大大咧咧往沈别那边走,发现沈别已经换好了衣服。
“你别过来。”沈别伸出一根手指,指住费临,注意到他额角的红痕,愧疚和心疼涌上心头,很想过去看看。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