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我已经感受到什么是“家”之后,在我短暂地拥有了一个“家”后,却又要我再次回到那种孤独里去。太短暂了,这未免有些残忍。
没关系的,李遇泽。我深吸一口气,安慰自己,不是很多人都说,时间是治愈伤痛的良药吗?
或许你再忍耐一段时间,一切都会过去的。
我倒在沙发里,闭上眼睛。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手机里显示是五点。我竟然就这么睡过了下午的专业课。
不过也没有关系了。
客厅里没有开灯,窗外阴沉沉的,云朵乌黑又压得很低,应该是酝酿着一场大暴雨。
他们……应该已经到了吧。
我正想起身,余光却在沙发的角落里瞥见了一抹鲜艳的红。
它就像黑白电影里唯一的色彩,显得格格不入又夺人眼目。
我的心脏剧烈地跃动两下:“红红?”
红红的前肢耷拉在头顶上,听到我的响动,两颗乌黑的眼睛转动着朝向我。
红红怎么还在这里?
它被落下了?
可是今天我们离开的时候,我并没有发现红红的身影,它的颜色醒目,只要不是故意藏了起来,都能一眼看到。
红红抬起前肢,无精打采地擦了擦眼睛,然后爬动着向我靠近。
我试探着,学沈见青的样子,伸出手背去。红红果然毫不犹豫地攀上来,用它纤细修长的前肢摩挲我的手背,带来一阵轻微的酥麻。
它算是沈见青的宠物吗?我应该把它送回去。可……我私心里,是想要把红红留下的。
如果,如果连一丝念想都没有,那我该怎么证明曾经有这么一个人深深地爱过我?
而且,如果红红在,或许沈见青……会再来见我也说不定。
我的心里千百个念头萦绕而过,每一个念头里都有一个名字叫做“沈见青”。
原来真正地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
我的爱不如他的那般炽烈大胆,像是这场夏日里最灼目的骄阳。我素来是容易回避的一个人。我甚至不知道该不该去找他,我循规蹈矩,墨守陈规,只默默地期待着他再来见我,就像那个夜晚,他不期然出现在我的门前。风尘仆仆,但满眼里依然是我。
“你愿意留下来吗?”我低低地问,像是自言自语。
虽然不期待红红真的能够回答,但红红却鼓动起四肢,爬进了我的衣袖里,然后抓住了衣物,彻底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