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出来玩一趟着凉了就得不偿失了,要是再发个烧,还要做个核酸。”
“那我洗个澡。”
“好!”
周离立马起身走进灶屋。
郑芷蓝家的厨房他已经比较熟悉了,看见大锅是干净的,便拿起瓜瓢往里面舀水,先舀了约莫大半桶水的样子,烧热一点再兑上凉水,基本上一个人不那么讲究的洗个澡足够了,但周离沉吟了下,又继续拿起瓜瓢往里舀水。
“女孩子洗得多。”
“楠哥是个讲究人。”
“楠哥冷着了。”
又舀了三瓢,每舀一瓢自言自语一句,找到了足够的合理性。
随即他在灶前坐下来。
灶前堆着很多柴,像是才搬来的,大概有四种:用整根的木头劈出来的木头柴,适合用灶时间比较长的情况烧,比如炖汤、过年菜多时;用玉米杆挽成一把一把的把把柴,适合烧旺火,平常炒菜用;一片一片的竹条和小树枝,都很长一根,烧起来很省心,不用一直添柴,里面的烧光了再将柴往里推一推就行了;还有他最喜欢的干松果和玉米芯,摆了一箩筐。
周离先拿了一把玉米杆,用扯下一个玉米的包衣用于点火,很熟稔的将火升起来烧旺后,才开始往里丢松果和玉米芯。
依然搭建成规则的形象。
左右两边要对称。
玉米芯比松果更好烧,但松果烧起来更好看,红亮剔透像一座塔,二者相权取好看的。
火烤得周离暖暖的,将他的身影映在背后斑驳的墙上,听着灶里传出的轻微火声和噼里啪啦的声音,周离感到十分安心。从遗传角度来说这种安心也许可以追随到原始时代,当时大地野兽横行,人们也缺乏衣物,夜晚只要围睡在火边,就不用担心寒冷与危险。周离不知道自己一个在城市里呆了十多年的人为什么那么喜欢烧火,但只要坐在灶前,他确实可以什么都不想,什么忧愁都没有,只需要添柴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