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掏出手机拍了一下它的模样。
“原来,你叫白歌啊,真好听的名字。”
昏暗的室内,唯独他闪闪发亮,给我灰旧枯败的人生折射出一抹光亮。
我发涩布满红血丝的眼睛,似乎都在顷刻间得到了足够的休憩。
我前段时间总是心率不齐,头也昏昏沉沉的,没什么食欲,胃部也总是有烧灼的感觉。
咬咬牙从工资里掏了一部分钱,去医院挂了个号。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胃癌。
也不知道是不是经常亏待这个器官的原因,现在报复来了,甚至可以说来的很是凶狠。
可是,想到死亡,似乎也没那么可怕,我觉得我的生活有如一潭死水,或者也并没有感受到什么美好。
是的,我并不准备花钱给自己治病,总归都是要死的,要是死前把妈妈养老的钱全搭进去了,那才是真的白眼狼。
说的很对,我妈的命苦,要是我能给她多赚点钱就好了。
但作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是不会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让母亲用上来路不明的钱的。
否极泰来,白歌出现在了我身边。
冷情的二十几年,终于有人不会带着说教的语气陪伴我了,哪怕它只是一块亚克力摆件。
我真的,很喜欢他,如果他是真的就好了。
我体温好像有些烫,那有什么关系呢。我抓着亚克力摆件,手指苍白像是尸体,月光也冷冷的打在我的身上。
我睡在木板床上,木板硬硬的咯的我不大舒服,但是眼皮沉沉的,最终还是合上了眼皮。
“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