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舌头撬开他的牙关,我把我的温度一点点的施舍给这个可怜的爱我的疯子。
白歌捧起我的脸,我被他剧烈的动作带的倒在地上,他的衣袍沾染上许多泥尘,我们跌落在一起。
我的衣服和那人的皮囊一样被轻易剥落下来,我被恶魔蛊惑了,他要和我行不轨之事。
我心甘情愿。
我伸手解开他的衣袍,我苍白的身体泛起血色,我的额角出现了热汗,我被垫在满是白玫瑰花味的衣袍上,我上下起起伏伏。
白歌是我最叛逆的人生标志了,我的身上同样也被他留下属于他的烙印。
我成了白玫瑰味的南弦,我在罪大恶极的玫瑰花房和恶人zuò • ài,我坚信我们之间是有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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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铃铃铃……”
我被我的闹铃闹醒了,直到醒来的时候,我的呼吸还是急促的,我的眼皮猛然跳动一下,我掀开被子。
我下意识咽了一下口水,心里懊恼起来,很久没有梦遗过了,自己这是怎么了。
是不是生病了,脑子也不太清醒了。
我拖着沉重的身体,认命的走到洗漱台,拧开带铁锈的水龙头,苍白的手指染上暗红,像是清晨无端进行了一场凶杀案一样。
我木着眼神,呆滞又机械的把牙膏挤好,然后刷牙,吐掉泡泡之后又粗糙的给自己洗了个脸。
我准备拿自己上班需要用到的东西,在必经之路上有一面破破烂烂的镜子,碎的勉强可以照人,我是不愿意去照它的。
今天路过那里,我突的停住脚步,镜子里的人面色红润,精气十足,和妖怪昨晚吸了一个山庄的精气一样。
对哦,昨天晚上吸食了白歌的精气。
我的脸有些烫,把要带的东西带好之后,磨磨蹭蹭的不肯出门,最后还是低着脑袋,把白歌的那块亚克力摆件带上,手心发着汗。
似乎手上的是烫手山芋。
一路上,我都害怕别人看出什么端倪,往常随意的我,今天却感觉每个人的视线都在我身上,竟然格外的注意起形象来了。
可能是手上的东西让我多了丝自信。
地铁上人挤人,我发着呆想昨晚的事。
我就当我们是无法相见的爱人吧,只有在脱离现实和虚幻交接的梦境里才得以相逢,我思索着白歌的模样。
白歌并不是什么温文儒雅的良善之辈,他热衷于用温柔的外表去欺瞒别人。
他是优雅的惯犯,我入了套,我纵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