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戏是原著小说中的“名场面”,师兄弟二人一个吹箫一个舞剑,加上身后十里桃花漫山宫阙,是书粉心中的白月光。
然而搬到实际生活中,十里桃花是五毛特效,漫山宫阙是画面抠图,只剩下两个主人公是活物不能替代,只好亲身上阵。但吹箫的没有桓伊之技,舞剑的也是临阵磨枪,跟书里“珠联璧合”的氛围相差甚远。
金岚知道小说名为“鸣箫”,就是因为主人公善于管弦,主人公本人的名字也叫“鹿鸣箫”。但他天生乐感缺失,连唱国歌都会跑调,所以只在网上看了个短视频,学会了拿箫的基本姿势,整体宗旨其实是闭眼乱摸。
叶璋就不同了,作为全组唯一敬业的演员,他专门为这五分钟的片段苦练了半个月剑舞。不说行云流水,剪辑润色一下也有书里的三分意境。本来导演已经转告他,只需要他摆几个动作,剩下的直接上替身,但叶璋坚持自己上。导演鼓着眼睛瞪了他半天,最终拍了拍他的肩,叹了口气,说早知道不花雇替身的钱了。
金岚胡乱按着箫上的孔,眼神跟着草地上舞剑的人。叶璋不算顶级帅哥,只称得上五官端正。但在他大汗淋漓舞剑的一刹那,金岚忽然感受到了他的魅力——认真、较劲,永不言弃的魅力。
中场休息的时候,叶璋应邀到金岚的保姆车上休息,因为他车里的条件是剧组最好的。自从上次失言fēng • bō以来,两个人熟络了很多,叶璋对他也没那么有敌意了。
“导演刚才都被你镇住了,”金岚递水给他,“好演员总会被人看到的。”
对于这番陈词滥调的鼓励,叶璋只是耸了耸肩:“那可不一定。能不能火,最后还是得看天时地利人和。我这八年一直努力,不也没人看见吗?十年、二十年,也未必有人看见。努力了一辈子连名字都没人知道的前辈,也大有人在。”
金岚没想到他这么看得开:“那为什么?”
“为了一个可能性,”叶璋说,“如果真有一天红了,别人去考古,会看到我没有一部戏是敷衍了事的。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也许演过烂剧,但从来不是烂演员。”
这听起来实在太艰难了,于是金岚很直白地问:“你想过走捷径吗?”
叶璋知道“捷径”的含义——这圈子里人人引以为耻,却人人习以为常的潜规则。
“有,”叶璋说,“曾经有一个女制片带着剧本来找我,只要我点头,那个角色就是我的。我考虑了两天,最后拒绝了。”
他报出一个名字,那是街头巷尾所有人都知道的偶像剧,男一号到男七号都因为这部剧一炮走红。
金岚带着点好奇问:“不后悔?”
“不后悔,”叶璋说,“机会没有了可以再找,但有些东西丢了就找不回来了。”
金岚沉默地看着窗外,叶璋以为自己冒犯到他了,于事无补地加了句:“我没那个意思。”
金岚只是微笑:“没事,虽然我早就丢了,但我佩服能一直抓住它们的人。”
叶璋不想在雷区打转,火急火燎地把话题转移到戏上:“明天是重头戏,师兄弟要决裂了,你怎么看他们的心理转变?”
小说情节大致是这样的,鹿鸣箫和他师弟左缙云是清虚道人的弟子,在天宝蓬莱修行。两人暗生情愫,但师门清规,修仙不得妄动尘念。鹿鸣箫以福泽苍生为己任,斩断情丝,与师弟决裂。对方愤而下山,为心魔所噬,堕入魔道。鹿鸣箫自认此事因他而起,心中抱愧,自请下界降魔,两人大战于天池,最后一刻鹿鸣箫刻意收手,死在对方剑下。左缙云悔恨交加,自刎于他身旁,两人的魂魄坠入人间,投胎转世,开启了新一世的情缘。
故事情节虽然俗套,但作者文笔优美、心理描写生动,还是让一众读者哭得欲生欲死。
当然,电视剧里改成了纯洁的兄弟情,下山的原因也是理念不合。但好歹没往里面塞一个女主,魔改成师兄弟因为爱上同一个女人而决裂,这已经是编剧最大的让步了。
金岚在脑中咀嚼了一遍剧情,开口五个字:“吃饱了撑的。”
叶璋愣了一瞬,突然笑出了声。
“两个神仙,不愁吃不愁穿,还能长生不老,还有什么不满足的,要搁我身上我做梦都能笑醒。不能谈恋爱就不谈,非得整个惊天动地的大事,还弄出个心魔来祸害人,纯属闲的,”金岚说,“还有,为什么当神仙就不能谈恋爱,这其中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为什么非要整个可有可无的天条出来,硬生生地制造矛盾。”
“也许是因为大家都长生不老,”叶璋说,“要是结婚生子,天界的人口会过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