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岚挠了挠头:“啊,那多挤啊,我不要。”
季行砚没想到自己进了小盒子,还要被人嫌弃:“你这么讨厌我吗?”
“怎么会,”金岚说,“你就跟我的胳膊肘一样。”
这是什么鬼。
“你平常是不会注意你的胳膊肘的,因为太熟悉,你都感觉不到它存在,”金岚捏了捏胳膊,“偶尔有一天举到发麻了,才能意识到,这还有个胳膊肘。”
他们一起生活了五年,对彼此的一切了如指掌——性格,追求,家庭背景,生活习惯。现在金岚下课回家,开门发现一个坐在沙发上打电话的季行砚,眼皮都不会抬一下。
季行砚替他揉了揉胳膊肘,然后揽在自己的臂弯里。
过了一会儿,季行砚突然说:“胳膊肘也挺好的。”
这人被比作身体部位,好像还挺高兴。
“我们重新开始吧,”季行砚说,“不用浓情蜜意轰轰烈烈,就当是七年之痒的夫妻重归于好。偶尔心动一下,其他时候就平平淡淡地过日子,我很喜欢这种生活。”
所以,以前是在外头打拼,回家睡情人,现在是在外头打拼,回家和老婆唠嗑。
这个提议还不错,但是在墓地提出这话,总有点不对劲。
金岚想了想,说:“可以试试。”
季行砚没料想到他答应地如此爽快,还愣了愣。
“反正我也没其他对象,”金岚说,“你我还比较熟悉。”
“因为我是胳膊肘?”
“如果我们真能这样过完一辈子,我就答应你,”金岚指了指那块风水宝地,“和你在这里挤一挤。不能的话就算了。”
这个表达很不雅,但对于商人来说,谈成了就够了。
“不反悔?”
“现在可是黄天在上厚土为证,还有我妈未来的安息地看着我,”金岚说,“不反悔。”
季行砚笑了起来,这笑声比销售的还格格不入。
“你再笑,地底下那些人要半夜来找你了。”
季行砚收住了笑意。
他们走出了墓园,季行砚开车经过两个街道后,金岚突然发现了什么。
“看,”他指着前面说,“那是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学校。”
季行砚用余光瞟了眼,还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