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的眼睛像水洗过的黑葡萄那样剔透,眼神最最清澈,霸王陈里也可以为了她成为一个温柔周到的哥哥。
这一天也没什么事要做,吃完早餐吃水果,然后一大一小两个小孩分别被妈妈摁着喝牛奶和冲泡奶,之后大人们带小朋友去打预防针,陈里回房间坐书桌前,心情不错,有点耐心,所以写英语完形填空。
照例是一目一行,用张胜形容是“就特么跟碎纸机一样”的速度填答案,但是今天有点不同。仍然是能够专注的,大脑在飞速转动,但是在满脑袋的字母、长短句之下,总有一点轻飘飘的、甜蜜的情绪挣扎着要破土而出,它要冒出来的力道一点也不大,但是就是无法忽视过去,总甜着心房一角。
它好像一直在提醒陈里,今天有你期待的好事会发生。
对习惯了做什么都全神贯注的陈里来说,这有点烦人。他不知道林峥那家伙是不是也和自己一样受影响,万一他和从前没变化,还是做什么都能百分百投入,根本不会分心呢?那他恐怕自己会忍不住揍他一下,太不爽了。
写到第四篇,他的笔尖忽然悬停在一行字上边,随后又倒转过来,笔帽在句点边缘来回轻轻摩挲。
“isupposeonethgthatadeyoulikehiwasthathewassosallandfrail;hearoedyourstctsofprotectionyoufeltthatheuldnotbeartohurtafly”1
——“我想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是他如此瘦小脆弱,连一只飞虫也不忍伤害。我有一种保护他的本能。”
——他一点都不瘦小,更不脆弱,我还是对他有那种感觉,按捺不住。
这一次,过了很久,陈里才意识到自己又在想着谁。视线重新聚焦,笔帽顿住,书桌前的男孩轻轻叹了一口气,“啪”地合上习题册,起身,重新扑进了被窝里。
他想:有本事来梦里找我。
备注:1sorsetaugha,afriendn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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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凑一桌!
“……毛老师。”清晨,还不到六点,林峥被狗舔醒了,睁开眼睛时嗓子还哑着。他转过脸,盯着天花板发呆,动作机械地抱着狗脑袋坐起来,懵懵地靠着床头,慢悠悠一下一下揉毛毛的耳朵,还一脸没缓过神的呆滞。
完全没有睡醒。昨天去宠物店接狗,陈里没跟着,因为他一靠近家门端午就哭,所以林峥是一个人很坚强地拖家带口的回来的,晚上又陪着离家一周兴奋过度的毛毛玩了一整晚,可太累了。
“……”林峥沉默地看着狗,打了个意犹未尽的失落的呵欠,“……唉。”
没办法,梦里还在和里哥雨中狂奔来着,两个人都淋得湿透,浪漫死了,一睁眼倒对上一张毛茸茸金灿灿的狗脸和一双乌溜溜的狗狗眼,手背是真湿了,被舔的。
落差太大了,林峥有点接受不了。但是毛毛是天使,毛毛不会在意主人对自己垮着脸唉声叹气,还是好脾气地靠着他肩膀,轻轻把爪子搭在林峥肚子上:“呜汪。”
男孩仍有些没聚焦上的目光往卧室的落地窗边瞟,注意到窗帘缝隙里钻进来的一缕日光,才慢吞吞地反应过来:哦,是晴天。
是晴天,这一天陈里就会更高兴一点。
棉质窗帘被“刷”地拉开,冬日早晨灿烂的阳光瞬间洒落整间卧室,细小的纤维和灰尘在半空旋转飞舞,然后缓缓降落。林峥站在窗前,闭上眼睛,在金灿灿的天地里拉伸手臂和腿,又兴奋地原地上窜两下。
陈里高兴的话,林峥就会不讲道理地比他高兴好多倍。
林峥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遛完狗经过楼下的歪脖子树,跳上石凳,又跳下来,蹲在枝叶间洒落下来的晨光里重新系了一遍鞋带,林峥左看右看,陈里家的阳台还是没人影出现,于是只能把雀跃的心脏囫囵个重新塞回胸膛里,很不舍得地赶着毛毛回家去。
……然后就大完蛋。
这半天里,好端端坐着,站着,看着狗粮碗,杵在高铁站出口,坐的士上,面对着一帮勾肩搭背吵翻天的好朋友,午饭的餐厅里面,一盘盘炸薯角汉堡包跟前,林峥的灵魂出窍在天上飘,听不见也看不见,从头发丝到球鞋尖都恨不得都写上:“我恋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