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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是这样的……”

狡辩得没用。他没有放开我的胳膊,因为他在送我之前不会回去。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把胳膊抽出来。

“……还是走吧。前面就是出租车站。”

“我打车就到家门口,你不是啊。”

“什么逻辑。”

几分钟的争执最终以崔泰谦获胜而告终。这是因为知道一旦开始固执就绝不屈服的崔泰谦而得出的结论。再这样折腾下去,我就在这里和他过夜了。

不,老实说,他不想和他分手,这也是原因之一。他就是时隔5年再次见面的崔泰谦。这段时间成长起来的感情总是阻碍着他毫无留恋地送走他。

两人都没有说话。崔泰谦在半步之遥慢慢跟我来,我没有回头,努力地挪着步。只有隐隐约约飘来的信息素告诉我它正在跟着我。

一步,然后一步。离家越近,我的脚步就越慢。

不想和崔泰谦分手。也许是因为很久没见了,所以更加感到遗憾。我宁愿一起坐出租车。一想到在家门口看到要转身的小家伙的背影,我就忍不住留恋起来。

以前是什么样的。是舍不得分开吗?

我们小时候,小家伙和我就这样一前一后地站着走。因为即使我想并排走,小鸡一样的家伙很快就落后了。当时身高相差甚远,步子跟不上,呼啦呼啦地追来的小家伙特别可爱

“我要牵手。”

有一次我问过。一不留神就会落在后面,我觉得还不如牵手。至少如果你在你旁边,让你的步子和你的步子保持一致会容易一些。

“……什么,”

小家伙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神情慌张地望着我伸出的手。然后皱着眉头转过头去。

“为什么突然?”

那时我的心情是……。虽然有点遗憾。没必要那么明目张胆地表现出讨厌的样子,但内心也有一种伤心的感觉。于是尴尬地收了手,塞进了口袋里。

‘不是,因为你走得很慢’。

对于辩解般补充的话,崔泰谦露出了荒唐的表情。“我又……”,喃喃自语,像是在苦恼什么似的,紧紧地闭上了嘴。然后没过多久,小家伙就像我做的那样伸出了手掌。乍一看,耳边微微发红。

‘你走得很快’。

此后,他经常手牵手。孩子们嘲笑我们,但崔泰谦和我都没有在意。也许正是从那时起,我们才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从相接的手中感受到的温暖是微微的,温暖的。

“……当时很可爱。”

“什么?”

听到我不由自主地嘟囔着的话,崔泰谦反问了起来。我慢腾腾地挪着步,把手伸进口袋里。什么也抓不到的手不知为何感到非常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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