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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家兄嫂将信将疑地将狗子带回家,依旧安置在小乖的地盘。这金毛也奇怪,它进了村子以后,根本不用带路,轻车熟路地找到早已经翻新过的阮家大院,自顾自地趴回了小乖原本的“地盘”,让阮家夫妻啧啧称奇,也陷入了移情效应。

阮家夫妻还说,当初小乖在的时候,帮了阮嫂子好多忙,如今红孩儿大了,家里又来了个小乖,依旧是个带娃能手,二孩儿被狗子带的服服帖帖,日渐乖巧……

阮青梅越读越觉得莫名其妙。

怎么现在的狗都是带孩子的能手吗?她怎么觉得这么不靠谱呢?她是不是应该找时间和二狗子回家看看了?

……

三年后,杏花村。

盛夏燥热,人都变得懒洋洋的。

金色毛发的大狗子在院子里趴着,看起来像是睡着了。他的身边,四五岁的小孩儿枕在一边,嘴巴湿漉漉地,时不时吧嗒一声,吐个泡泡,手里还握着喜爱的玩具,却已经睡着了。

狗子金色的大尾巴状似不经意地一动,刚好覆盖在孩子因为睡姿不佳而露出的浑圆小肚上,像一条天然的毯子。

院门吱呀一响,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少年推门而入。

家中无人,少年却还是出声道:“小乖,我回来了,二弟呢?”

他来到金色的大狗子面前,却不是居高临下地俯视,而是蹲下身,一腿弯曲,如朋友般平视,甚至俯身和金毛额头相抵的蹭了蹭,像家人间的撒娇一般。而后他视线落在扒着金毛熟睡的二弟身上,不赞同地摇了摇头。

小乖真是太老实了,老是被二弟“欺负”。

大金毛对于人类的“殷勤”并不理会,鼻子“呼呼”两声,眼皮都不曾抬一下,但对待少年的亲昵也不排斥。

阮君宏笑了笑,两手一捞,把小崽子抱起来:“宇儿乖,哥哥带你回屋里睡,你这样枕着,小乖不舒服。”

他其实也不大,抱不太动只比自己小三岁的弟弟,就这么半拖半抱地把人带走了。

不一会儿,屋里传来读书声。

金毛眉头微动。

——这小崽子,小时候又是爬水缸又是扒门框,上天入地的淘气,当了哥哥倒是稳重起来了。只是也过于稳重,才开蒙不久,便如此爱读书,连私塾先生都赞不绝口,比他那个不学无术的小姑姑和大字不识几个的亲爹可强多了。

它尾巴空空地在地上扫了一圈,确定没有人类幼崽了,便懒懒地换了个姿势,继续入梦。

忽地,金毛额间浮现异样的波动,似乎隐隐有一股力量外溢。金毛猛地睁眼,琥珀色的瞳仁里现出些平日里隐匿的血红。

若它这一身皮囊不是金色,就能看见额间浮现的魔纹正在闪烁,只是那从前黑红色的魔纹,不知怎么变成了阳光一般的金色。

魔是不会有金色魔纹的,除非……他已经接近于“魔神”。

人类信仰的洗礼,让魔灵发生了改变,经年累月,便有了半幅“神格”,连原型体态都发生了变化。

情场失意,修为得意,这大概就是“前”魔尊西无咎的真实写照。

如今,他已经不再欺骗自己,他对阮青梅的确是不同的,并非对玄瑛的移情作用。但他也自知如今自己什么也做不了,之所以来杏花村,纯粹是寻着那奇怪的信仰之力而来。

他本以为这所谓的“信奉”也就是一时新鲜,便暂时留在庙里捞好处,顺带帮人解决点小麻烦。没想到这些年,村民非但没忘了他,反而将他的“庙宇”又屡次翻新,扩大,信仰之力越来越强。

如今那座山神庙已经成了附近香火最鼎盛的地方,不少人慕名远道而来。他的修为也飞速增长,魔灵快速蜕变。蜕变的同时,他的心也越来越平静,对于鲜血和屠戮不再热衷。再加上阮家的饭菜不错,所以红孩儿找到他时,他便没太犹豫,回了阮家。

这家人从未忘记“黑狗小乖”,哪怕在他们眼里那只是一只普通的狗子,却是他们认可怀念的“家人”,这种感情被深深寄托在了如今的金毛“小乖”身上。

西无咎从未想过,自己在玄瑛和阮青梅身上都可望而不可得的感情,居然从这家人身上,通过另一种方式得到了,他居然……很喜欢这种被“需要”的感觉。

——一定是被信仰之力冲击傻了,西无咎自嘲地想。

什么感情,什么爱,什么温暖?他才不承认,他留在这里,只是因为这里还不错罢了。等他变强了,自然会将这些对魔无用的东西弃如敝履,到时候,那个令荀,他也不放在眼里!

“何事?”他接通了来自另外半副功体的灵识通话。

“老大,老大!好消息,魔界往人间的通路又开了,您快趁现在回来吧!”对面的阿南叶似乎十分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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