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801页(3 / 3)

几经斟酌,权衡利弊,外加请教谋士,最后依照《宁律疏议》上写的“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也就是通奸的人,男女各服徒刑一年半,有丈夫的妇女则服徒刑两年。

大理寺做出如下判决——

宋国公世子流放一年半,赵嫣流放两年,因赵嫣身怀六甲,缓刑四个月,等胎儿满月,立即服刑。

谢柏衍打伤宋国公世子,虽然情有可原,但伤害程度较重,判流放一年半。

至于谢柔,她和谢柏衍是太后赐婚,在太后没有收回赐婚旨意之前,大理寺无权判他们二人和离。

大理寺的判决传到苏棠耳中,差点没把苏棠笑抽过去。

大理寺不敢得罪靖南王府,也不敢得罪宋国公府,就干脆两边都各打五十大板,一起都得完了算球。

判决传到南康郡主耳中,南康郡主差点就一口气没提上来,她状告宋国公府,是要宋国公府放了她女儿,结果她女儿没接回来,儿子被判流放了。

她儿子被人戴绿帽子,还要被判流放,南康郡主咽不下这口气,可案子大理寺接了,没法撤回了。

坑儿子,南康郡主是把好手。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