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落站在台上激情澎湃地说着婚礼主持词,周慕宁和盛熠肩并肩地站在幕布后。
作为伴郎的叶勤被土到了,吐槽着,“这么土的词,林落那小子是用脚夹着笔写的吗?”
盛熠斜眼看着叶勤,“要不,换你上?”
叶勤啧了一声,“抛头露脸的,还是得林落那小子。”
周慕宁有点紧张,整个人显得拘谨,他向来有点社恐,哪怕婚礼全是熟人,还是有点不适应。
盛熠握着周慕宁的手,低声说,“不慌,有我。”
周慕宁点头,“嗯。”
林落激动澎湃的声音响起,“下面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欢迎一对新人入场!”
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幕布被拉开,周慕宁挽着盛熠的手臂,走了出来。
周慕宁忽而想起,他们确定处对象的那一天,林落在广播站播音,他去给盛熠点了歌。那时,他们的耳边也是林落的声音。
一黑一白西装,衬得这一对新人相当精神帅气,他们相对而站,在众目睽睽的见证之下,交换了戒指。
这一场婚礼,不算盛大,但甜蜜又温馨。
情谊深厚的建筑狗们来参加了婚礼,大伙儿有的三年不见,一时百感交集,喝着红酒,聊着天,聊着聊着,想起了当年的青葱岁月,又热泪盈眶了。
他们的青春,过去了,但青春里的那些点点滴滴,永远都存在着。
婚礼后,周慕宁和盛熠成了当地的导游,带着远道而来的他们,游了一圈云镇。
林落躺在草坪上,在忙碌的工作节奏中,偷得了难得的休闲时光,“宁哥啊,你这家乡,真的养人,会养出温柔细腻的人。”
周慕宁看着远处的牌坊,嘴角微微扬起,“我很喜欢这里,但是我现在也喜欢海城。”
若不是海城,他不会遇到盛熠。
叶勤在田间,刚看到了一只田蛙,想要抓来研究研究,盛熠站在田间的泥土小路上,和忙碌的叶勤聊天。
“盛熠,你那院子常年空着,不如借我住一段时间,我可以在这里做个田野调查。”
“不借。”
“你小子,吃里扒外,我为你的爱情付出了多少?”
“不借就是不借。”
叶勤气的抓了一把泥巴,朝着盛熠砸过去,“还记得吗,当初你小子冒着洪涝跑去找周慕宁,摔到了一个泥坑里,一身脏,现在我也送你一身泥。”
盛熠反应迅速,一秒躲开,没想到踩空了,掉到了身后的蓄水泥潭里,成了一只泥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