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一个人过一天,像过一年。”他埋着脸,闷闷道。
“向我炫耀记性好……”韩思农在他头顶揶揄,“背歌词啊?”
厉永奎摇了摇头。真恨不得将血肉细胞毛发,所有的生物特征,都植进韩思农的躯体,同他交融生长,不再分你我。
他趴伏在韩思农的膝头,伸出手,摸到对方的手,固执地与对方十指交握,“真心话。你不在我身边,每一分每一秒都特别难熬。这些年……”他小小哽咽着,“你根本都不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
“我知道。”韩思农垂下眼,盯着他深黑的后脑勺道。
韩思农真的知道吗?无所谓了,骗人的话,多说说也无妨,至少挺好听的。
他爱上了不止三种缺点集于一身的男人。
他的坏,同他的好一样,令他无法割舍。
“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拼命吗?”厉永奎问。
“为什么?”
“因为我要拼命挣钱,挣好多好多钱,让你再也不用担心钱的问题了。”
韩思农不作声,笑了笑。厉永奎握着他的手,感觉到了笑意,从皮肤和骨骼传过来。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什么?”
他沦落在他这里,几乎快成为风干的古化石,他还装作不知道原因。
韩思农摆得姿态永远是无知、无辜、无情,却让厉永奎抵挡不了,只会无以复加沦陷得更深。
“我的都会是你的,我的命我的财富,都可以给你,我只要你就好……”他知道自己恬不知耻,没有自尊,可他只能遵循自己的心和狂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