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牡丹亭》,再熟悉不过的唱段。陆鸿文顺着一起唱了下去,“是哪处曾相见?相看俨然,早难道好处相逢无一言。”
“哟,您也喜欢听戏?“老大爷招呼陆鸿文道。
“啊。喜欢,我这辈子最喜欢的就是这个了。”陆鸿文笑着答道。
“好啊,喜欢听戏好啊。”
陆鸿文就那么一直站在原地,看着大爷蹒跚的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他用力地吸了吸鼻子,抬头看了看天,喃喃地道,“没准京剧真的不会死呢。谁知道呢,您二位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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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啊啊完结啦完结啦!能看到这里的小可爱,给你们比心!!!
作者后记【我不管我要凑88章】
《又见梨花开》终于完结了,我终于可以安心摸鱼了【?】。
以本文致敬我最喜欢的作品《昭和元禄落语心中》,这个小说的起因就是那个番里,八云(白琼原型)学助六(秦霜原型)的样子说落语段子。八云那一句,“那个在你眼中像神一样的助六,他还活着,就在我心里,你看到了吗。但是就算这样,也不过是个幽灵一样的影子罢了。”看我挠心挠肺的。在那个世界里,助六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了。我总觉得八云不该这么惨,助六应该活下来,应该陪着他,给他一个圆满,然后就有了《又见梨花开》。
这个书是我写的第一个小说。我以前从来没有写过小说,虽然文学评论搞过很多,但是自己抱着键盘冲下来还是很不一样。毕竟动动嘴可比动动手容易多了,只有真正在写了,才会发现自己有很多问题。尤其是我写到后头已经写蒙了,很久没有回头看,也没人给我留言,我也不知道到底好不好了。很多我想写的东西也没有加进去,我想要的效果也没有弄,但是就这样吧,不管好赖,这是我现在的水平。没本事写好就要认,下本再努努力就好了。
文的问题可能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这个书让我看清了自己,比起想要写故事,我似乎是更想要个作家的名头,如果能是个什么当红作家那就更好了【手动狗头】。还得多亏我去年立了个大fg,逼着自己所有开了头的事情就得有头有尾,这才把这个坑给填完了。否则以这个书这个凉法,估计早就完蛋了。
小说真的是一个特别有意思的事情。助六死了,秦霜活着,就这么一人之差,加上国家背景和时代的因素,剧情走向就可以天差地别,这是我以前从来没想到的。我之前特别怕剧情撞车,特别怕无意中抄了他什么,那个动漫我都好久好久没看了。现在好了,我可以开开心心n刷了。
我也没想到我的思维是如此的匮乏,如此的辣鸡。在《梨花开》进入到老年剧场的时候,我的阅历撑不住两个五六十岁历经风雨的老人的状态,而按我自己的习惯写下去的话,他们会明显地变得十分的聒噪。我的印象里,叔叔们如果话太多,会被说“嘴碎”,是有点贬义的特质。就算是在小说里没人说他们“嘴碎”,但我的人物一样会显得不够真实。我辛辛苦苦搞得氛围被几句词给破了,我jio的不行。
我没有什么不得了的脑内小剧场,也不知道是因为没有经验还是没有这个buff加成。我只能等什么时候脑袋里突然窜过一个什么,抓住它,拼上个前因后果,就凑出了一章半章的。然而这实在是个看天写作的办法,是以这文足足写了一年多才写完。虽然发出来只有几个月,但是其实前头囤稿囤了很久,结果还是不够,还是断更了好几次。
这书能破160收我还是非常非常的意外的,我当初想着能破100我就喵生圆满。虽然看完的并没有那么多人,但是看到这个收藏数我还是很开心,也很意外,毕竟这个文的风格有点老,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救。
这个文也经历了很多次大改,包括原本的结局也不是这样的。这个文起头的时候更早一些,大概是刚工作的时候。那时候我的生活中有一些问题,我是很愤怒的,所以最早那个结局也更加的愤怒而且绝望。后来我的生活好了很多,我也重新想明白了我为什么写作——我是在不是个创造型的人才,我创造不了什么神奇的修仙宇宙,我只能是一个记录者,歌颂者。
诚然,很多美好的艺术并不需要我这个小辣鸡来歌颂,他们自己已经足够美好,美好到我这些笨拙的写作可以算是画蛇添足。但是我依然希望可以写一写,希望可以以自己的方式,把自己热爱的这些东西,至少留在我自己的硬盘里吧。另外也是有一个小愿望,希望在某个时空中,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不会毁灭,希望这个世界最终还能留有一丝温柔,希望人们都不至于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