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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么行?!路之周真是万万不敢得罪桑塔莎。

只见他一个大男人,拿着一把纤细的筷子,在碗里仔细地挑着葱花,那谨慎的样子,就是他当年参加高考的时候也不遑多让。

几个人在一旁旁观,都忍不住暗自憋笑。

等路之周诚惶诚恐地把碗端回来的时候,桑塔莎修女看着他:“你把葱花给挑了?”

路之周还以为自己是哪里又让桑塔莎修女不满意了,吓得面色发白:“桑塔莎小姐,我……”

没想到,桑塔莎端起那碗骨头汤(也就是人骨汤),看着碗里干干净净不剩一点葱花的汤,感慨万千道:“你让我想起了温莎。他以前也是经常这样为我挑干净所有的葱花。你很像他,我很喜欢你。”

“……”路之周这才松了一口气。被桑塔莎表扬总比惹她生气强吧!

林则故轻声说:“看来路之周是获得了今晚的免死金牌了。”

陆意说:“这可不一定。”

他暗自把桑塔莎无意中提起的温莎这个名字记住。

用晚餐的时候没有再发生什么波澜,这样的平静一直持续到了桑塔莎入睡的时间。

十点半。

闻执早已在约定好的地方等待,见陆意朝他走过来,闻执心问:“拿到钥匙了?”

“拿到了。”陆意往闻执的手里看去:“你怎么还带了一把手电筒?”

闻执:“这个古堡里到处都黑漆漆的,带把手电筒,也方便些。”

陆意:“还是你想得比较周全。”

不,不全是这个原因。

闻执垂下眼睑。他其实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想,但还是不能确认。

带上手电筒,只能说是――赌一把吧。

以防万一。

陆意把钥匙插入锁孔里,不费什么力气,就打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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