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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央笑了笑,不置可否。

穆冉那何止是不爱管闲事。

林朝周扔下一颗炸弹:“兄弟们,其实我本来还有点犹豫,刚刚临时做了个决定。我打算下个月先跟意欢订婚,到时候你们都来给我撑撑场子。”

气氛静默数秒。

周檀问出大家想法:“是不是有点太快了,你们这也没几个月吧。你年纪也不大,这么早就定下来?”

林朝周说:“是没几个月,不过她快要去美国进修了。我打算在她学校旁边买套房子,她家里人比较保守,有了名分我才有理由多去陪陪她。”

陈彦青竖起大拇指:“情圣。”

林朝周不是藏着掖着的性子,有什么就直说,也不觉得不好意思:“刚刚听朝阳哥说,我想了一下她要是哪天不管我,或者不管我去管别人了,就有点受不了,还是得先下手为强。”

听他这么说,大家只剩下恭喜。

他们这个圈子里能跟自己心爱的人结婚的不多。

倒不是有什么棒打鸳鸯的戏码。

这个年代,只要他们找的恋人不是声名狼藉,或者别有居心,家里一般也不会反对。

但是爱情这东西来得快走的也快,年轻时候谁没爱过一两次,但是到了结婚的时候都会很自然地回归现实。

家族和商场的竞争这么大,你娶一个心爱的工薪阶级,他娶一个其他家族的千金,得到的助力肯定不一样,尤其是有了孩子以后,差距会一下子拉出来。

无论男女,联姻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怪不到别人身上。

林朝周的女朋友,是一个很优秀的医学生,正在医院实习。

家庭也是小康,绝对不算差。

但是放在圈子里,就完全不够看了。

所以陈彦青才说他是情圣。

从会所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多,顾央坐上车后,司机没有问就开始往集团的方向开,路上刚好经过公寓的小区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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