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盛林。”简绍从的嗓子里发出一声冷哼,“他现在就是没事找事的时候,那狗叫能有他平时练鼓的声音大么,你别理他。”
夏谦在那头没了声音,好像是被人叫走了,过一会才重新拿起来电话:“哥,其实我也挺理解潘盛林的,虽然他这人……唉,但叫他一直窝在这么不到二十平的出租屋里,就算是每天把泡面的口味换一换,也会腻了吧。”
简绍从撑着脑袋,开口道:“我说想让你们来我这里住……”
“哥。”夏谦打断了他的话,“我说这个没别的意思,只要你一天还在,我肯定一天都跟着你,我除了这里哪也不去,本来我也没什么退路。”
“只是潘盛林的事……他家的情况你也知道,要是不搞乐队的话,回去老家能过得挺好的,没必要跟咱们在这里耗着。”夏谦说,“我的意思是,如果他真的要走,咱们也拦不住,还是得把事情想在前头,比如新的鼓手之类的。”
新成员。
姜慕知要找新主唱,简绍从要找新鼓手。
其实搞过乐队的都知道,这乐队成员跟企业的员工不一样,不是说换就能换的。
大部分乐队都是在校园时代成立,一腔热血的年轻人,因为对音乐的热爱而聚在一起,也许就在他们宣布自己乐队名字的一刻,已经在脑海中构想了一场盛大的演唱会,聚光灯照在他们头顶,乐迷跟着节奏一起沉醉在一片由音符和鼓点构成的天堂里。
这份热情支撑着他们一次又一次的磨合,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再重新调整自己,最后能走下来的乐队少之又少。
换掉一个乐手就如同给一个人重新换一个器官,新的器官不说多强,但求合适……说句极端点的,这就跟器官配对一样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