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打算怎么办?”
“能怎么办。”姜慕知一边走,一边欣赏着旁边地摊上的小首饰,“人往高处走哇,他想走,我还能拦着不成?”
第十七章
那晚是个好天气,即使夜已经深了,天空中还是隐约能看到云彩的轮廓,月光也很明亮,映着下方灯火通明的城市。
夏天的晚风里混合着烧烤的气味,还有头顶行道树隐约散发出来的清香,这是个合适通宵的夜晚。
姜慕知一行人在商业街靠边缘的地方,找了一家清吧。
老板是个蓄着胡子和长发的大叔,露出温和的笑脸:“今晚外场有乐队驻唱,你看你们是想坐在外面,还是坐里面。”
在场四个全是搞音乐的,也很乐意在酒吧听一听驻唱的乐队,于是就在室外找了个棚子下面的位置坐下。
姜慕知拿着酒水单,和万娅头挨着头看上面的内容,一人点了一杯鸡尾酒,转而又看向对面两个男生:“你们喝什么?”
“我就……度数低点的吧,莫吉托?”夏谦挠了挠头。
万娅顺着笑他酒量不好,一个人出门容易被一杯放倒。
结果,问到简绍从的时候才发现有人是干脆说自己不喝酒的,简绍从一副耍酷的样子说,主唱为了保护嗓子不喝酒,至于几分真几分假,姜慕知没有再当着其他人的面说。
没过一会,驻唱的乐队来了,上台的是个女主唱,然而开口就是犹如大提琴一样低沉的嗓音,随着吉他的旋律唱起一首《加州旅馆》,这首来自上个世纪的经典作品,老鹰乐队巅峰时期的作品,姜慕知已经听过许多个版本的翻唱。
不过,即便是听过那么多版本,这支酒吧驻唱乐队的完成度仍旧很值得称赞,姜慕知随着音乐轻声哼着旋律。
万娅评价说,她之前上学的时候,最喜欢听的就是这种带点烟嗓的女声,尤其是在这种乡村摇滚里,这种嗓音总是会让她想起夕阳将落山头、复古老爷车以及弯成花体字母的霓虹灯条。
“慕知还记得,我们当年组的乐队,主唱就是这个嗓音的女生,我当时可太喜欢她了,如果不是碍于同学的关系,我都想拿她当偶像追。”万娅喝了酒,脸颊泛着红晕。
姜慕知因为万娅的话,也不由回忆起当年在“红矮星”乐队的一些画面,那个时候,他们的乐队在整个学校都很有名,三个女生,一个男生。不但做过比较传统的民谣、摇滚,甚至后面还尝试了一些合成器音乐,虽然最后溅起水花的就只有《陨石袭来那一夜》,但是对于他们自己来说,这些都是难忘的记忆。
夏谦打了个嗝,后知后觉:“万娅,你竟然和慕知姐是一个乐队的出来的?”
万娅从嗓子里挤出两声哼哼,瞪着夏谦:“你知道你慕知姐还要管我叫学姐的吧?竟然还在这里直呼我名。”她伸手在夏谦的脑袋上敲了一下。
姜慕知将两个人的互动看在眼里,笑而不语。
万娅有点上头,又开始往外秃噜,说当年他们是怎么建立乐队,后面又是怎么邀请姜慕知加入进去。
“哇塞,你不知道我们第一次听她打鼓,全都惊了,她当时选了个金属乐,那个鼓棒,就没人看清楚过。”万娅睁大眼睛,夸张地形容,“然后我们当时听了一半,几个人互相看了看,当即就决定必须得是她,就算是花钱也得给她请进来。”
“哪有那么夸张。”姜慕知将她手里的杯子拿下来,“你少喝点吧,别到时候第二天头疼来找我喊。”
简绍从向来话不多,尤其是在多人聚会的时候,他很少会去做挑头的那个,但是他今天看到了姜慕知打鼓的样子,那个画面在他的脑海中挥散不去。
很漂亮,姜慕知在打鼓的时候非常漂亮。
原谅他想不出更合适的形容词。虽然姜慕知本来就长得好看,但在她打鼓的时候,好像天然就有一个聚光灯,伴随第一个音落下去,那聚光灯就会锁定在她身上,跟平时穿着通勤小西装的她,完全不一样。
简绍从很想知道当年的红矮星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消失得那么突然。
他这么想着,也就这样问了。
话音落下,刚好是驻场乐队一首曲子唱完的时候,气氛骤然微妙起来。
万娅放下了手里的酒杯,目光移向旁边的姜慕知,欲言又止,她对红矮星乐队为什么突然解散的问题避而不答,只说她自己是因为规划上和乐队有冲突。
“我比知知大了一届,当时大四的时候已经去了illionwave实习,公司想要留我,开出来的底薪和福利都不错。后来我跟家里商量过后,就决定留下来了,也就是你们现在看到的制作人的工作,刚好还跟我的专业对口……虽然很不舍得,但还是提前退出了红矮星,后面一年的键盘手是其他系的师妹。”万娅耸了耸肩膀,“后面的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