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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面无表情地将调动通知烧了,回身,看着王漫莺穿着火红嫁衣的遗体在火舌中逐渐化为了骨灰,他的面庞被火光映照得明灭不定,表情却没有哪怕半分的变化,仿佛那一张英俊的面容仅仅只是被技巧高超的工匠所雕刻出来的一个作品而已,再也没有波动的能力。

那天,他将王漫莺的骨灰收紧了骨灰盒中,看了良久,这才在亲吻了盒盖之后,将其暂时放进了事前挖好的土坑中,却并未立碑。

他对着这个无名墓说,他会尽快将她带到空山去,他一定会把她埋到空山山顶上。在此之前,请她耐心等等,他不会让她等太久的。

他还说,他对不起她的父母,因为他将她带走了,让二老在听闻噩耗赶回来时,寻不见他们女儿的尸体。因为他的私心,让二老那般痛苦,他很羞愧,可他不后悔。

末了,他对她发誓,一定会完完整整全须全尾地把王枭鹰救出来,如果做不到,让他今后每辈子的转世重生,都无法寻找到她。

而后,他便走了。

没有人知道,他接下来的日子里是如何拼命地提升着自己的实力,也没有人知道,他是如何呕心沥血、费尽心思地在他那原本计划的基础上,与人造能力者联手筹划着之后一切的一切。

直到一年半后的那天,他在白家斩杀了自己麾下所有下属,潜回空山、夺取母体、销毁资料、救出人质,而后全身而退扬长而去。

他的一系列行为,震惊了整个空山,并拉开了之后所有故事的序幕。

与那些惊天动地的事比起来,他在空山山顶上建了一座坟墓这件事,却是几乎无人知晓了。

那天,他在空山山顶上陪着那座墓碑看了一场日出。

确实很美,美得惊心动魄。

只可惜,逝者已矣,再无佳人。

徒留一个几乎要被雪埋没了的身影,生得无趣,死得不甘。

《武器》番外二·杀破狼完

第一百章后记

这本书,写作跨度很长。

从高一到大三,掐指算来,居然足有六年了。

可这本书只算写作时间的话,其实只有一年。从去年八月底拾起当年才写到三十七章的《武器》开始填坑,11月到1月期间又因为要准备职业考试而暂停码字,2月至现在,算上高一时候断断续续地前三十七章,说白了,其实这五十万余万字的小说,我真的只写了一年。

这可真是有趣,兜兜转转,这个故事伴着我经历了一整个青春,而后,终于是在这手机进水扑街、游戏不停连跪、还是个倒霉悲催的某个纪念日里,在大三的一节职业生涯规划课上,完稿在高一那年我曾奋笔疾书的本子里。

当年的我因为个人情感原因和学业,暂时搁置了这个故事,在两年后的大学里又因为个人情感原因,每每在拾起这个故事时,因不忍睹视故事中的一个角色,而久久无法动笔继续。直到去年八月末,我将那个角色的形象大改了,该得再没当年那个人的模样后,这才得以继续动笔。

这一写,便洋洋洒洒地一直写到了完结。

课多时,就写半章节,课少时,就写一章,有时写累了,就偷个懒休息一天。全程除了一个舍友再无读者相伴,我也自得其乐,为角色的悲而悲,为角色的喜而喜。

我依旧最爱那个角色,即便在那个角色的身上已是看不到那个人的影子了。

我是很喜欢这个故事的,我想,就算它还有许多我也说不上具体的缺点和遗憾,但我还是很喜欢它。

因为它,承载了我太多的回忆,那是我的青春,是我这一段生命的所思所想。当几年后、十几年后,当我再也写不出像这样一种感觉的故事时,我还能看看它,告诉自己,这是当初的我写出来的,里面满满当当的,都是当年的我的模样。

当现实中的欧阳小飞的原型攀着我的肩膀大刺刺地告诉我:“野哥,看了你这小说,看到里面人物的对话就想起当年高一时我们的模样。”他说他很怀念那时日子的时候,我很开心。

就像是那段时光,已是永远被窝保存在了这篇小说里,永远不会褪色,永远不会消失。

凡是只要是在记忆中滚上一圈,刻上年轮的痕迹,就总是会比现实里来得更加美好,不是吗?

感谢这个故事,助我走出了人生的一段低谷期。

感谢这个故事,让我无暇为昨日手机的扑街难过抓狂。

感谢这个故事,让我无意中留住了生命中一段时光的模样。

也感谢我的好友南宫狗剩,谢谢他无偿地为我的故事贡献了一首诗。

希望这个故事,能多多少少为你们带去一些触动,如果能让你们将它保留在记忆力的话,那便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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