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顾明鸢是一个大学宿舍的同学。
顾明鸢是个富家小姐,即便跟她们在一个宿舍,平时也没怎么住在学校。
两人选的专业也不一样,本来她们应该也没什么交集的,好巧不巧的是,她们平时私底下都喜欢听有声广播剧。
大一下学期一有时间就去蹭学校的播音课,还都报了学校的播音社团。
两人有了相同的兴趣爱好,又是同一个宿舍的,这才渐渐熟悉起来。
毕业后,叶甄留在北京应聘成功,进了某个广播剧制作公司当了个小编剧,专门负责给社团接下来的小说进行改编。
而顾明鸢在家咸鱼了小半年,还没想好要做什么,就跟沈大总裁快速闪婚了。
顾明鸢闻言,嫌弃的皱了皱眉。“你这一个月也才一万五的工资,有什么值得你这般拼命的?还是个没什么话语权的小编剧。”
“你这个不知柴米贵的大小姐当然不懂北漂社畜的艰难,我这还能在自己喜欢的领域找到工作已经很不错了好吗?”叶甄叹了口气,见水开了,将挂面往沸腾的锅里丢。
“哦。”没有受过人间疾苦的顾大小姐确实不太明白。
她当初会对播音感兴趣,是因为喜欢某个男cv,所以才兴致勃勃的去学了播音,想着有一天能亲自导一个剧,跟那位cv合作。
谁知道她学了没两年,那个cv就突然消失不见了。
一开始她还心存幻想,直到毕业后确定那个cv真的退圈了之后,她对播音的热情也迅速冷却了下来。
“说起来,你也咸鱼了快三年,当初兴致勃勃的学播音,学做剧,毕业出的那个广播剧到现在还有一大票死忠粉在跪求出新剧,你好不容易学出点东西却又放弃了,不觉得可惜吗?”
“不可惜啊,有才华的人比比皆是。”顾明鸢耸了耸肩,语气十分不以为意。
“我看现在很多广播剧都做的挺好的,就算交给我,我也不能做的更好了,既如此,为什么要觉得可惜,让喜欢这一行的人继续发光发热就好了,有什么值得可惜的。”
“你……算了,懒得说服你了。”谈到顾明鸢的才华,叶甄也忍不住要叹气。
这世上最让人嫉妒的不是有人在你擅长的领域天赋比你高,而是有人在你擅长的领域天赋比你高就算了,她还不知道珍惜。
跟顾明鸢认识这么多年,叶甄当然清楚她不是外面所传的那样,是个空有美貌,却不学无术,跋扈骄纵的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