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铃拉了拉雪见神的衣袖,小声道:“神,我一个乡野村姑,去了给您丢脸,要不我还是留下来看家吧。这长途跋涉的,您带着我多麻烦。”
雪见神瞥了她一眼,化出真身,登时风流云卷,眼前的魁梧的大猫向她低下脸来。
“狐仙野虽远,然则吾瞬息千里,不在话下。”每当雪见神露出真身,声音亦变得醇厚沉雄,“你若不愿,吾不逼你。”
他瞬息千里,朝铃又不能。等等……朝铃呆呆地道:“您的意思是,您驼我过去么?”
雪见神露出轻蔑的眼神,“凡人行路缓慢,累吾行程。”
朝铃万万没想到,高傲的雪见神居然允许朝铃上他的背。其实想想也不奇怪,之前雪见神不就把崴了脚的她背回来过吗?这样一想,这臭屁猫猫神还是挺体恤下属的。朝铃万分感动,咳嗽了一声,道:“我忽然想到,狐仙野的厨子做的饭恐怕不合神的胃口,为了神的食欲和健康着想,累就累点儿吧,我朝铃不怕累,一切以神为先!”
雪见神知道朝铃的本性,根本不相信她这番冠冕堂皇的说辞。
他评价她:“好逸恶劳。”
朝铃一心想着骑大猫,不在乎雪见神的揶揄,“您太高了,我怎么上去呀!”
雪见神纡尊降贵似的,把他毛绒绒的大尾巴垂到地面。他的尾巴正好像座桥似的,朝铃背起包袱,小心翼翼地揪着他的猫毛,沿着尾巴桥上了他的背。雪见神的毛软绵绵的,踩着跟棉花似的,朝铃几乎以为自己走在云端。这辈子值了,朝铃喜滋滋地想。
她在他背上坐下,大声道:“我坐好了!”
“小铃铛,早点回来!”馒头在下面大喊。
“神,我们等你回来!”阿饼也大叫。
“我带礼物回来给你们!”朝铃把手圈成喇叭,冲他们大喊。
雪见神腾空而起,踏云而上。登时狂风袭面,朝铃趴在雪见神的背上,拽着他的猫毛,才不至于滑下去被吹走。雪见神似有所感,爬升的速度慢了些。风登时小了,朝铃慢慢睁开眼。
她看见远天红拂似的霞光,白云流转于她的周身和指间。风声好似低喃,高远的世界向朝铃敞开怀抱。这一刻,她好像也成了漫步于高天的仙女。往下看,神祠早已成了一团积木似的小点儿,馒头和阿饼的身影越来越模糊,再也看不见了。
朝铃说:“雪见神,我真的好高兴!”
原来这就是神祇的世界,他们俯瞰人间,翱翔于凡人触不到的苍穹远天。如果嫁给张疏,朝铃会变成宅院里的妇人,终生囿于那方寸的屋檐和长满青苔的砖地。她想,或许被张疏抛弃也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她遇见了雪见神,遇见了这她从未见过的浩瀚天地。
雪见神道:“何以高兴?”
“因为我第一次飞这么高,”朝铃伸出手触摸凉凉的天风,“我是凡人,生命很短很短,能去到的地方也很少很少。以前,在来到雪见城之前,我到过最远的地方是离八条乡几里路的小镇。我到过最高的地方,是八条乡后面的那座乌木小山丘。现在,我飞到了天上,还要去那么远那么远的狐仙野。雪见神,谢谢您。我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机会来到这么高,这么漂亮的地方了。”
她张开双手,拥抱云和风,霞光落进她的双眼,像揉碎的金那样璀璨。
她放声大喊:“雪见神,我真的好喜欢您!好喜欢好喜欢您!”
她的声音传出去很远很远,雪见神的耳朵轻轻抖了抖,什么也没说,只是他踏云的速度好像又放慢了些许。于是下方人间的景色不再是飞速地掠过,朝铃有机会饱览天地山川,人间万城。
朝铃开始唱歌,是雪见神没有听过的调子。张家祭祀的时候也会歌唱,可他们只奏雅乐,沉稳平和,庄严肃穆。朝铃的歌声很柔,又很活泼,像风铃清脆地响。她有唱不完的歌,每一首都这样动听悦耳,让人想起泉水叮咚,鸟鸣啾啾。
她总是这样,高兴的时候就唱歌。雪见神嫌她聒噪,又不自觉倾听她的声音。他的生命虽然漫长,但是寂静,像永远也走不出去的冬天。如果有这样的歌声陪伴,似乎冬天的寂寞和寒冷,也可以稍稍忍受。
可惜凡人寿命短暂,终究会老,会死。只有神明愿意与他们结契,共享生命,他们才能打破肉体凡胎的局限。雪见神的确见过这样的例子,他方神明常常有结契成婚的。只不过那些契约并不长久,当神厌弃了他的伴侣,契约中止,那些可怜的凡人便会在数月之间迅速衰老,在病痛中化为枯骨。
星夜静谧地降临,雪见神耐力持久,并不需要休息。朝铃却坐得累了,躺在雪见神的背上,眼皮渐渐变得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