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汐吐吐舌头,宋徽宗亡国的软骨头皇帝,人家那字一点儿也不软骨头啊。不过,有求于人,她可不想挑战古人的价值观,一叠声答应着,端起碗筷溜了。
刘衡对她这近似无赖的行径很无奈,但是,自这日起,雷打不动,每日要颜汐练字一个时辰。为了节省笔墨纸张,他还亲自动手给颜汐做了一个沙盘,让她每天以指当笔,揣摩笔意,直把颜汐练得苦不堪言。
这么跟着练习下来,她发现刘衡居然会好几种字体,裴秀都夸他现在是一笔好字。
她只想会写字,没想做卫夫人啊,可惜刘衡不听,害得每天她只好催眠一百遍写字有用,给自己鼓劲。
还别说,她发现自己的字进步蛮大的,上辈子就读书时写过几个字,现在这么每天练,好像她还挺有写字天分的。
尤其某一天在街上,看到有书生当街卖字画换钱,她霎时觉得一笔好字很重要,技多不压身,上辈子没点亮这个技能,现在可以补上。
某日她一边练字一边念叨一字千金,刘衡忍不住拿书敲了她一下。
她吓了一跳,“你打我干嘛?”
“就算是为了一字千金,也不要宣之于口。”
咳……颜汐点头,大哥,受教了,论“谨言慎行”真是比不过您。
刘衡听她这隐喻无限的话,到底还是少年,面皮微微泛红,严厉地瞪了一眼。
颜汐忽然发现,这人原来还颇有姿色啊。一双星目,顾盼生辉。
她一直记着刚穿来时看到的那个苍白少年,原来转眼间,人家养出肉了,妥妥俏书生了。而且经常干活,身板一点也不单薄。
乍然发现自家有个帅哥,颜汐惊叹一把,想起在街上听人说榜下捉婿的故事,“你别光练字,还得护肤,将来讨个有权有势的好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