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的徐忆泽,虽然气质与今时今日大有不同,但那时候实际上已经颇有了如今这种清淡的感觉。他那时候更瘦一些,穿着宽大的校服,整个人裹在其中,只有那双浓黑清澈的双眼从刘海中透出光来。
毫无疑问的是,那时的徐忆泽并不是个好相处的人。他每天都能收到众多的情书,但他几乎一封都没看过,甚至还曾将一个女生的一箱子情书全都打包还回去。
不像如今,他还会对人客气微笑。
路念皖拉拉钟琋,小声说:“说不定,这个喝奶茶的男人就是徐忆泽的老婆。”
“啊?”
“你见过哪两个男人会一起喝奶茶啊?也难怪徐忆泽要一直待在美国,因为那边有些州好像可以同性结婚,”路念皖双手一拍,“你看你看,他俩还一起进那个金饰店了,你什么时候见过两个男人去逛这种店的?”
钟琋被路念皖的脑洞打败了,拉着她快步走开。
路念皖叫:“喂,你不去跟他打个招呼吗?就算他结婚了,但你们好歹也可以重叙同学之情的嘛——”
她并非不想见他,甚至会回味着每一次偶然的遇见。只是她知道他那么严肃的人,应该不会随意戴着一个没有意义的指环。
能令他留在指间的人,定是他无比珍视并慎之又重的。
况且,他亲口说了,他已有爱人。
但很明显,这个人不是她。
他的情感,早已与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