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孤独的人,可怜的人,是我。
我拿出手机,大半夜约车也不容易啊。之前,都是李清风或者朋友送我回家,现在家也不是家,身边也没有任何人。
张静语,你在逃避什么?你也要变成流浪在城市里看着人们眼色的流浪犬吗?
振作起来吧张静语。
我等了半个多小时,预约车才来。大叔吸了一根烟,看了我几眼,没兴趣地叫我上车。一路上我和司机都没有开口说话,直到他停在别墅群的外面,才说了句:美女,到了。
我睁开眼,跌跌撞撞走下车。
明天,去买化妆品吧。想买什么品牌就买什么品牌,想穿什么衣服就穿什么衣服。既然络兰给了我一笔不小的金钱,那我为什么不让这些金钱来装扮我,起码在颜面上不再颓废。
我终于躺在床上,绷带上的痕迹让我作呕。我把它扔在了垃圾桶里,用温水浸泡我的双脚。
洗完澡将身上的伤口清理,尽可能在够得着的范围里把药涂上了。过去两个多小时,我才真正意义上躺在了床上。
好无聊啊张静语。
脑袋的空白又出现了,我没有思考与想法,只是盯着一个地方。
林雨。
我想到了她。
要是我去找林凡,他会和以前一样接待我吗?还是一上来将巴掌甩在我的脸上,最后头也不回地让我滚蛋?
唉算了,不去想了,暂时先删除与李清风在一起的记忆吧。
“美女,您这底子好啊,是冷调皮,我这边呢推荐您购买br10,而且持妆久,您是不是经常熬夜啊,这个遮暇效果也很好。”专柜的小姐把那些粉底液都摆了出来,她取出一点划到我的手背上,我涂抹均匀,点点头买下了。
逛了一圈各式的专柜,店员倒是很热情。虽然我不注意之下伸出手,露出了手腕处的伤痕。丑恶的伤痕,一层又一层叠加在无法愈合的皮肤之上,伤疤掉了又结,裂痕在血肉之中陡然而起。我习惯了展露我的伤疤,但正常人会觉得很恶心吧。店员愣了一下,还一不小心将304号的口红擦在了手腕的位置。
“对不起对不起女士,我不知道您这里还有伤。”她双手握住我的手,眼神里的闪闪星光与心疼,我站在她面前,她稍微低下头求我原谅的目光让我心痛。
我曾多少次跪在李清风的脚下求饶,但是眼前的人从来没有给我喘息的机会。她只会在疯狂结束后抱着我说对不起,我下次会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