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喜欢,指的是爱情意义上的喜欢。
这不是姜亦涵说的,而是温书沅察觉出来的。那个人会躲避她的亲近和有意无意的触碰,对别人都落落大方,唯独对自己小心翼翼。
自己又不是什么猛兽。
彼时还在上大学的温书沅回想起自己喜欢的那个人,撇了撇嘴,愤愤不平给发小抱怨。
“那个臭木头明明就和我在一个学校,寝室楼都不远,走路连五分钟都不用,为什么不来找我!”温书沅狠狠的咬了一口奶茶的喜欢,抱怨道。
“要是等到哪天姜亦涵那个笨蛋真的向我表白了,那可真是万年的铁树开了花。”
“这个死人居然看不出来我在追她,真是世界上最大的白痴!”
以上,都是温书沅大学时候骂过姜亦涵的原话,因为姜亦涵的无动于衷,背地里不知道遭了多少骂。
可是,姜亦涵对她太好,除了那一句“我喜欢你”之外,几乎做到了一个合格的女朋友该做的。
温书沅弄不明白,这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是在表明着喜欢,可是为什么就不说出口。
终于等到了大三。
那一年,姜亦涵这三个字在整个学校都出名了,一部长篇小说的出世,让她赚够了名气,也赚到了足够多的钱。
温书沅正打算给她一个不一样的惊喜为她庆祝成功的时候,那个人反倒给了她一个惊喜。
“我喜欢你。”
姜亦涵抱着一大束玫瑰花,拉着温书沅站在学校的湖旁边,慢慢的说出那句横在心中许久的话。
温书沅清楚的记得当时的一切,月亮很圆,夏夜的晚风吹过湖面,吹起面前的人的头发,明明是黑夜,那人的眼睛却亮得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