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安德伍德5号在发售后迅速成为最畅销的打字机,市场占有量过半,是绝对的传奇产品。
陆时尝试按了按,
“我试试。”
库珀提醒道:“陆先生,您……额……那个……要不要看看使用说明?”
陆时笑呵呵地摇头,
作为一个现代人,接触QWERTY型键盘的机会非常多,更何况他还从事翻译工作,天天跟文字打交道,打字速度快得离谱。
他把纸卡好,随手敲击打字机的键盘:“晚饭快吃完了。美酒佳肴,罗杰斯伺候得很周到。就座的人个个兴高采烈。相互间的交谈开始自在多了,也亲热多了。”
这是《无人生还》第三章的开头。
两个英国佬懵了,
库珀咽口唾沫,说道:“陆先生,您不用看键盘的吗?”
陆时说:“对于一个作家来说,盲打是最基础的操作。”
一边回答,敲击键盘的手指却没停下,甚至越来越快,如同快速的舞蹈,伴随着噼里啪啦作响,又打了整整一大段的文章。
库珀和斯科特忍不住对视,
他们第一次见不列出大纲就开始写正文的悬疑小说作家,
因为悬疑小说对逻辑要求相当缜密,没有一个总体的把控直接写,很容易前后矛盾,搞得驴唇不对马嘴,
可看陆时下笔如有神助,又不像后面会吃书的样子。
而且陆时的打字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已经到了两个主编都无法理解的程度。
就在他们目瞪口呆的当口,夏目漱石的声音忽然传来:“陆!你等等!陆!那个机器是不是……是不是在冒烟?”
陆时这才注意到打字机内部的某个拨片红了,看上去很烫,
他凑上去观察,
“嗯,是字母E的拨片。没办法,英文书写中E用得最多,也难怪会拨片过热。看来只能等一等了。唉,安德伍德5号也没想象中那么神嘛……”
听到这话,库珀和斯科特风中凌乱,
这TM是哪来的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