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同居,这词还挺新鲜,杨慧从书上看来的,现代汉语词典上说,是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
这个‘暂时’,很值得咀嚼。
同居是两个相爱的人住在一起,结婚大概也是,但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保障的。
法律以最低限度的道德约束人,如果法律都无法给予支持,恋爱关系中,她们要依靠什么来保护自己呢?
说来可笑,被保护的人也许并不相爱,真正相爱的人却不被保护。
‘同居’这词大概是个同性恋想出来的吧,杨慧托腮想,那家伙极可能与她境遇相仿,被同一个问题所困扰,为什么就不能名正言顺的呢?为什么呢?
那人说不定还是个男的,女的跟女的住一块,手牵手也不会让人觉得有什么,俩男的干这事……她想象不出来,他们更憋屈,小手都不能牵牵。
正胡思乱想呢,叶依兰回来了,她换鞋进屋,包挂门口,钥匙放桌上,“呀,我的慧慧今天这么早就给我做好饭了,哇,有红烧肉,还有排骨!”
杨慧立即迎上,盆架上搭的湿毛巾拿过来给她擦手,叶依兰饶有兴味看着她,“今天这么乖,是打坏碗还是弄丢东西啦。”
把人当小孩呢,杨慧白她一眼,“没事就不能对你好啊。”
叶依兰坐到桌边,拿起筷子先尝了一块肉,夸张“唔唔”两声,竖起大拇指,“好吃!好好吃!南湖饭店的大厨都做不出这个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