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翻起右手袖口露出腕表,池慕橙眼尖,一眼认出这款手表眼熟,没记错的话
于千渝跟随池慕橙探究的视线落到自己手腕,她笑称,“这个啊,乔馥蕊送的,我还回去一个同款,就她天天戴的那款。”
她怕池慕橙不懂,刻意介绍道:“不贵,5000出头,她来珊诚第一个月送给我的,她当时底薪才5000。”
表带为香槟色,泛着精心保养过的光泽,池慕橙忍住不适,脸色漠然,“我不喜欢拐弯抹角,有话直说吧。”
于千渝口中的叙旧只是引子,话题不出所料会回到乔馥蕊身上。
于千渝我行我素,全当没有听见池慕橙的话,继续云里雾里道:“乔馥蕊送过我不少东西,这块表最便宜,我现在用的香水包包,哦对了还有这身西装都是她送的。”
“所以呢?”池慕橙嘴角下沉,耐心摇摇欲坠。
向她炫耀有意思吗?
“我问你啊,你现在和乔馥蕊什么关系?”
“你喜欢乔馥蕊?”
第14章希望这次自己做到心安
人们愿意去区分喜欢和爱。
高中林希说她喜欢赵臣冬,喜欢的不得了,现在她爱赵臣冬,爱的非他不嫁,两者区别在池慕橙看来只是付出和得到多少的问题。
喜欢一个人,喜欢某样东西,喜欢做一件事,需要先付出时间、精力、金钱、感情,从而才能得到想要的回报,池慕橙没有喜欢的人,亦没有喜欢的事情。
所以当于千渝问“你喜欢乔馥蕊?”的时候。
她的答案绕舌尖一圈,眼中掠过一丝真实的茫然,随后摇了摇头。
于千渝问的是同性之间的爱情,非朋友那种投缘的喜欢,池慕橙却一口气否决两种,她敢直视于千渝锐利的视线,回答道:“我不喜欢乔馥蕊。”
因为她没有在乔馥蕊身上付出任何。
她是一个索取者,四年前仰仗姐姐和乔馥蕊谈恋爱,顺理成章向乔馥蕊索取缺失的关怀,四年后她仰仗乔馥蕊的“自愿”,一边谴责自我一边来珊诚工作,住进乔馥蕊家里。
她至今对喜欢或爱的概念十分模糊。
她喜欢拳击吗?拳击的确提供平台给她发泄压力,但这份喜欢倾向习惯,而习惯归于乔馥蕊四年前的一次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