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多困难,她都会咬牙坚持。
乔灿灿前一秒才这么暗下决心,下一秒就已经忘记了自己正在攀登云梯,反而发自内心地认为,她是生活在古代的一名乞儿。
因为天生带有腿疾,于是被家人所弃。只能勉强乞讨过活。偏偏像她这样身体有疾的弃儿,在乞丐里,也是地位最低的。好不容易乞讨到的东西,如果不幸被其他强壮的乞丐看见了,东西很快就会落到他们手里。
乔灿灿的日子十分难过,要是腿能好就好了。如果腿脚健全,再幸运一点,遇上好心的人家,没准还能签个短契给人做小丫鬟。
再不然,她还能扮成小子,去店铺里跑堂,最不济,也可以去码头扛包卖力气……
多少能维持生活。摆脱备受欺凌的环境,也不需要看人脸色过活,能堂堂正正自己养活自己。
偏偏这条腿,根本不可能自己好。乔灿灿也试过攒钱去找大夫,可惜每次钱还没攒几个,就会被其他乞丐发现,然后抢走。
乔灿灿原以为她一辈子就只能这样了。
“回春堂蒋老大夫的孙儿成功考入了太医署,蒋老大夫高兴之下,说是要举办义诊,最近三天所有人去回春堂看病,都不要诊费呢。”
“快走快走,趁着这会人少,去晚了排不上队。”
乔灿灿抱着破碗蜷缩在墙角,有人拉着同伴急匆匆地从她面前走过。
义诊?
乔灿灿敏锐地捕捉到了对方话里的关键。
回春堂那边现在可以免费看病,她的腿是不是有救了?想到这,乔灿灿连忙爬起来,拖着一条残腿以最快的速度朝回春堂赶去。
她运气很好,到的时候,这会回春堂果然就和刚刚那人说的一样,人不多。没等多久,就排到她了。
回春堂是本地最大的医馆,无论是医馆本身,还是里面的大夫,跑腿的药童,看起来全都十分体面干净。就连过来看病的病人,哪怕衣服上补丁摞补丁,好歹也算是凑齐了一身。
和她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乔灿灿下意识地看向自己光着的脚丫,还有破破烂烂连蔽体都勉强,满是脏污的衣服。
乔灿灿局促极了,如果不是想要治腿这个信念在坚持,她差点没直接跑掉。
乔灿灿有些畏缩地走上前,好在回春堂的大夫态度十分自然,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
“丫头,”老大夫伸出手在乔灿灿的残腿上仔细按了按,“你这腿……”
老大夫沉吟了下,最后还是叹了口气,实话实说:“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要是发现得早,才出生就来看,没准还有救。这都拖了十几年了。”
“耽搁得太久了,咱们县,恐怕只有京里退休过来养老的老御医,才有这本事妙手回春。可那位老御医从前是给圣上、娘娘看病的,现在就是退下来了,不是达官贵人,也请不到他。”
乔灿灿听到这,原本还有亮光的眼睛,彻底黯淡了下来。像老御医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给一个小乞儿看病。
老大夫见状,到底有些不忍心,他犹豫了下,最后还是说道:“我听说那位老御医别的爱好没有,平生就好一个杯中之物。以前在太医署当值的时候,轻易不敢喝,如今倒是放开了。”
“你要是多攒点银子,买一壶好酒过去,碰上他老人家心情好,许是就给你看了。”
话是这么说,但是无论是老大夫还是乔灿灿,都心知肚明,以乔灿灿这个样子,别说好酒了,她连最廉价的浊酒,都买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