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云贞去屋内,写下一行字,叫雨山送去给陆崇。
隔日,雨山又来了,牵着一匹马。
云贞打开信,这是同一张纸,她昨天在上面,写:“无什么旁的所需,倒是想看看马儿英姿。”
陆崇的字,笔端游龙,分外俊秀,短短八字,写到:“它叫丹青,你见过它。”
云贞一愣,她看看雨山牵的马儿,又看看陆崇的回信。
丹青是一匹棕马,皮毛光亮,肌肉强健偾张,鬃毛黑而茂盛,额间一抹白,神气十足,威风凛凛。
可是,她不记得自己见过它。
她记性可不差,进侯府后,除了拉车的马,从未见过旁的马,而陆崇自己的爱马,可不会拿去拉车。
但陆崇这么说,定有缘由,她不由问雨山:“雨山,我之前见过丹青吗?”
雨山:“应该是第一次吧。”
云贞:“……”
七爷肯定记错了,害她刚刚差点以为,是自己的问题,真是的。
她脸颊微鼓,在纸上捣鼓片刻,将纸张塞到信封里,递给雨山。
夜里。
陆崇打开信封,修长的手指轻轻展开纸。
只看,他写的“你见过它”后面,多了一个笔锋略微圆润的字:否。
整句话变成疑问的“你见过它否?”
然后,那秀气的字,再在纸张下面做了回答:“否。”
一共就两个“否”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