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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突破底限(1 / 4)

“哦!”

沈轩闻言却是没有吃惊的意思,哦了一声然后问道。

“陛下准备怎么整治我?革职?下狱?流放?还是杀头?我是不是要准备跑路了?”

“呵呵!哪有你说的那般严重。”

沈守缺轻笑一声,将沈轩面前空了的茶杯倒满。

“未经陛下允许私闯王府,私自扣押威远伯萧常在和勇武候府的主母,按大虞律是有些行事不当。陛下下旨斥责、罚俸一年,庭杖五十。你皮糙肉厚的,五十庭杖没有问题吧。”

“五十庭杖?寻常人只怕会被打死吧,若打完之后我还是活蹦乱跳的,会不会显得太假了。陛下颜面也不好看吧!”

显然,沈轩在京都里胡作非为一番之后,对于自己需要出来顶锅早有心理准备。只不过没想到景隆帝也是颇有担当,只是做出了这样一番对于沈轩来说不痛不痒的惩戒。

罚俸这种惩罚当官的基本都不会太在意,好像谁指着那点俸禄过活似得。虽然大虞官员的俸禄相比之前的历朝历代都优厚了许多,但官员的主要收入嘛…呵呵,大家都懂得。

比较严重的惩罚是斥责,皇帝陛下的斥责这是会记录在履历中的,对于以后宦途的升迁都会有很大的影响。

最重的则要属庭杖了。

庭杖是一种很有格调的高级刑法。倒不是说庭杖的刑具或行刑方式有什么特别,而是这种刑法只有达到一定品级的官员才有资格享用。

除了品级以外,想要享受到庭杖的待遇,还需犯下让皇帝极为愤怒,以至于丧志理智,冲昏了头脑的大罪、重罪才行。

毕竟施庭杖,是要记录在史书中的,对皇帝的名声也是有影响的。

大虞建国三百余年,有幸享受过庭杖刑法的大臣官员一共只有九人,而这九人无一例外,皆是在青史之中留下姓名之辈。

只不过并不全是美名,有三人是以恶名留史,受后世万民唾骂。

有好事的官员总结了犯下那些罪行,才有资格享用庭杖。

范言直谏型,明确指出陛下犯错,不给陛下留颜面的。这类人受刑过后都会得到士林的吹捧,留美名于青史。

妄议后宫型,对皇帝床帏之事指手画脚,独宠某个妃子啦,冷落皇后啦之类的。这类人受过刑后只会得来众官员的嘲笑和疏远,属于偷鸡不成蚀把米的糊涂蛋。

罪大恶极型,此类的目标人群定位要更高级一些,列如内阁、五军都督府、边军总兵官之流。在政事、军事上犯下主观错误,并造成重大且不可挽回的损失或伤亡。这类人基本都熬不过行刑结束,往往行刑到一半的时候就咽气了,不过行刑的飞鱼卫却不会停手,依旧照打不误,乃是真真正正的鞭尸。

飞鱼卫专门有一批军士就是负责执行庭杖的,手熟者据说可三仗下去便将活人打死,亦可二十杖后自行走回家。可以说,受刑人的死活,完全就是执行人的一念之间。

之前受过庭杖的九人,活下来的六人受刑数目是十杖,死去的三人受刑数目是二十杖。

十与二十,似乎也是暗示皇帝是否起了杀心的一个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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