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好可怜,都不能吃肉”阿衡随口接道,觉得不对:“将军的父亲已经不在了,不管将军为他点了什么,他都不会来的”
这样好像也不对,果然一见到肉,她的脑袋就不太好用,阿衡用油糊糊的手,抓了抓头发,感觉在将军面前这样做,也不对啊。
“那时,一直不肯相信,追到了天涯海角,结果”高孝瓘苦笑了一下:“你哥哥不在的时候,你”
阿衡停下手上的动作,顺着他的目光,高孝瓘发现兔子的腿放在阿衡旁边,他坚定的说:“我会替他好好的活着,做他想做的事,吃他最想吃的东西”
阿衡包好兔腿:“哥哥他,最喜欢大口吃肉喝酒,但我不喜欢,我总觉得兔子很可怜,可是,从我哥哥不在的那一日,我突然发现,自己不重要了,我想的,我要的,都抵不过一个他。”
是啊,我想的,我要的,都抵不过一个他而已。
这一夜,高孝瓘突然觉得,他又回到了八岁的那天,无助而孤独。七年后,像当年自己一般大的少年,告诉自己,你想的,你要的,都抵不过一个他。
高孝瓘从怀里掏出那枚玉佩,像往常一样握在手里摩挲,“阿衡,这次你杀的是人,而不是一只兔子,你心里怕么?”
阿衡手抖了抖,夜幕来临,他故作坚强的硬壳,被他轻轻的一句话打破:“我……怕。”
高孝瓘良久后说道:“我八岁那年第一次shā • rén,并不是在战场上,而是在一个叫金庸城的地方,杀的是我的仇人。”
“从那以后,我的生活彻底被打乱了,离开了邺城,离开了我的兄弟,如今我已经整整七年,没有回去了。”
“每次看着大哥递回的家书,都在想若那一年,我没有那么冲动,如今的我又会在哪里,做些什么。”
“那将军现在是后悔了么?”
高孝瓘没有回答他,继续说道:“那时我,整夜整夜的做恶梦,陪我的只有我父亲之前给我的这块玉。”
“今天我把它送给你,本来……算了,什么都比不过眼前人。”本来是打算按父亲的要求,给他未来夫人的。
“将军,这可使不得,”阿衡连连推脱:“不用,将军,我,我有……”说完在身上一阵乱摸,摸出一根发簪,递过去。
“这是我娘留给我的。”
“你娘怎么会给你留这个?给你以后媳妇的?”高孝瓘皱着眉头,转着这根发簪。
“不…不是”阿衡噎了一下:“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