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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中渗出的油香,比油泡子里的植物油诱人多了。即便米粥中,透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地瓜米的味道,也丝毫没有影响孩子们大口大口喝下它。

这个年代的猪肉,还不是几十年后市场上常见肉多味寡的大白猪。本地的家猪,在当地从古自今驯化而来,肉香更为浓郁。筒骨又是最适合熬汤的部位,骨髓里的油脂和熬酥的骨头,让这碗模样并不出彩的米粥,充满了令人心旷神怡,大脑释放愉悦信号的味道。

明霞看属于自己的米粥热气也少了,才放下剔了一半的黄瓜,端起竹筒,往嘴里舀了一勺粥。

唔……

物资丰富的时代,大概很难体会这一口粥带给她的幸福感吧!

温热细腻的口感,香气扑鼻而来,明霞微微眯起眼睛,她觉得自己被地瓜糊糊祸害了这么久的味蕾,在一瞬间复活了。

甭管上辈子吃过什么山珍海味,传承菜肴,绝顶美味,都比不上这口又软又香的糙米粥。

这一顿米粥值了。

明霞甚至觉得,这一份糙米粥的味道,就算再过五十年,她变成步履蹒跚的老太太,都会心心念念记住这一刻的幸福感受。

美好的食物,传递给人的美妙感受,真是任何的事情都无法比拟。

第92章县城还是乡村?

◎生活总归会越来越好◎

消灭大锅里的筒骨粥,对于拥有五个人的家庭来说,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即便年龄最小的花花,在难得的肉味粥也,也展现出了非凡的食量。

幸好米粥清淡,容易消化,就算吃撑了,也不会对肠胃造成糟糕的后果。

最让人心心念念的大筒骨,全家人一致决定将它放到最后。

最美味的食物放在最后面品位。

“好吧,孩子们,”明霞双手拿着这条完整的筒骨两端,先递到大花面前,“我们一人一口,一起来把它干掉。”

贴着骨头的肉,被称为拆骨肉,肉质比其他部位更细腻可口。

上辈子明霞有一家印象不错的餐馆,酱骨头是其招牌菜,将筒骨的香味表达得淋漓尽致。明霞年轻的时候,就超级喜欢吃酱骨头中间那一块看起来像肥肉的软筋,啃着特别过瘾,香味浓,不腻味,口感特别好。

很可惜在这个年代,筒骨边外边最厚实的一层肉被剃干净了,留给他们啃的量实在不多。

大花张开嘴,也没看清楚娘递过来的骨头上哪儿有肉,就草草咬了一口。

后面的妹妹们也跟着她学,一人一小口,就连一向很矜持的花花,也没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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