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你是血族吗?需要吸别人的血才能活?”
“……是血族。”颜御洲的眉头一点一点皱了起来,他现在有点摸不透白悄在想什么。
他的确早就认出白悄了,白悄的血很对他的胃口,他承认把白悄调到自己身边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想把白悄养成专属于他的血袋。
血族靠吸血为生,一般家禽的血就能维持生命所需,大部分魔物的血十分难喝、但可以补充大量能量,而人类的血则看运气,遇到对的人,人血香甜又能增加实力,遇到错的人,人血比臭水沟都难以下咽。
血液香甜的人类可以和血族结下契约,成为血族的专属“血袋”——伴血人,同时血族也需要在契约的要求上,给予人类想要的东西,例如金钱、保护、寿命,甚至于……性。
血族天生外貌优越,许多人都会想和他们谈恋爱甚至结婚生子,由于数量稀少、不显于人群,就更受男男女女的追捧。
对于很多人来说,成为一个血族的专属血袋,是一个充满诱惑力的事情。毕竟血族受异能管理部约束,只能猎杀魔物、不能以人为食,这就意味着,只需每月供一部分的血,就能和实力强盛的血族换取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了。
一个血族身边专属血袋的位置,是无数人削尖了脑袋抢着的。
颜御洲突然明白了白悄为什么要问他这些问题,却对刚才发生的事只字不提。
他本来由于白悄昏倒而感到不舒服的心绪,陡然放松了大半。
男人若有所思地看着白悄,眼底重新升起一股极其轻微的嘲讽意味。
……原来这就是你的新花招吗。
“你是很聪明,白悄,”颜御洲挺直了脊背,看透白悄、重新掌握了主动权的感受令他像极了一头高傲慵懒的花豹,“我现在明确告诉你,我就是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