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我定期参加15届蓟大同学聚会,希望和你偶遇后发生点什么。”
但是哈月一次都没有参加过,她不仅是和他分开了,她和所有同学也都失联了。
“去年,我不再去了,因为有校友说你离开蓟城去纽约了,拿着五百万的年薪嫁了个家里搞实业的富二代。你也知道富家子弟,有几个没烂透的?我那时候每天都祈祷他家破产,最好是恶意并购,或者他本人承受不了父辈的光环,kè • yàood。”
但那个假想敌似乎也不存在,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他也不是真的很想咒人死亡。
“分手后我也很想祝你幸福,但说实话做不到,你不幸福我其实更开心,因为这样是不是证明,你得跟我在一起才能获得幸福呢?”
耳珠是胭脂粉,唇瓣是茶玫瑰。
薛京的鼻息越来越近,他说话是带着笑,微微翘起,索吻的唇亦是。
哈月牙齿咬着舌尖,脸色如血,身后有海啸,眼里有地震,为了控制过载的心跳,她甚至没有在呼吸了。
哈月性子偏冷,并没有交往过很要好的挚友,所以这些年她也没同任何人说过,她的初恋男友真的很会接吻。
这是当年他们两个人一起照着少女漫画和chéng • rén • diàn • yǐng反复练习精进的结果,大约再怎么不堪的人都是有自恋情结的,那种亲自设定的偏好总归是更特殊的,因为是自己创造的,便是最佳的。
把前男友的技术比喻成量身定制的物品自然不合适,有物化男性冒犯人人平等的嫌疑,但在贴面热吻的悸动里,薛京是每个小女孩都曾经渴望过的水晶高跟鞋,哈月只要穿上它,人就能跳着舞飘到月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