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晓站在原地呆愣了一下,他今天刚刚来上学就发现了,连续请假三天后班级里的学生看他的眼神都怪怪的。
怎么拎着两根蜡烛回来,学生们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看动物园的大猩猩一样?
萧晓很清楚自己作为宅男,外加作者,在学校一直没什么人缘,正常应该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今天突然受到关注,倒让他有些受宠若惊。
教室内,一位和女生聊的火热,身材修长,相貌帅气的黄发男子见萧晓回到座位,立马摆了摆手停止了和女生对话,走了过来,当看到萧晓后,顿时被吓了一跳。
“这么大个黑眼圈,眼球里还有血丝,萧晓,你这是怎么了,三天不来学校,怎么一副虚脱了的模样?而且上课也不认真了。”
废话,你要是生命倒计时了,你也一样。
萧晓扶着额头一脸无奈。
这黄毛名叫新泽城,是他的朋友,凭借着长得帅,身材有高大,爱打篮球,在学校里可是很受女孩子欢迎的,和他这种宅不同,这家伙可是个活生生的现充,被全班学生定了一个外号“一届情圣”与“少女之友”
每次看到这个男生,萧晓都在心里骂上一句,该死的现充。
但奈何这孩子太热情,又没什么坏心肠,最后两个人还是成为了朋友。
而且萧晓也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宅作者。
萧晓之所以能每天码字再加上玩游戏,看动漫还学习一直不挂科。
只因为有一点。
他很聪明
没错,就是很聪明,反倒是新泽城,虽然体育全能,情商很高,但似乎智商并不高学习基本上是全班倒数。
但对于少女而言,她们一般都是颜控,新泽城会打篮球,撩撩妹,就能够在女生中很受欢迎,在和女生交集上,是萧晓无论如何都学不来的。
这时,新泽城注意到了萧晓不动声色的将几根深红色的蜡烛放在了书包里,瞪圆了眼睛,惊呼道:“这是s的滴蜡道具?”
说着说着,他的眼睛湿润了:“难道你真的堕落了,像学校内传扬的一样,被富婆包养了吗?这三天一定很辛苦吧?”说到这里,他又开始yín • dàng的笑了起来,用手肘撞了撞萧晓:“而且,看不出来你花样还很多嘛?有没有什么女仆装、高跟鞋、制服、黑白丝、蓝白胖次什么的”
你说的是什么,纯洁的我怎么都听不懂呢!
面对此时兴奋的搓手手的新泽城,萧晓只想说一句,汝甚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