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太奇幻了”与“你想做什么?”
怎么?她不可以突发奇想谈恋爱吗?有什么教条写明了他们两个不能谈恋爱吗?
越被拒绝,越想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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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说不出他任何优点,但她莫名就是很喜欢和他玩在一起。
多少个凌晨,他们在街头乱窜,频繁更换约会地点,去参加奇怪的活动,包里背着五花八门的零食或饮料。
小姐被他带去过无人拉面店、唱片堆砌出门框的书店、各式各样藏在地下的深夜电影院,她甚至试着玩过滑板,在火车隧道里踩着枕木往墙上喷油漆。
说是“约会”,真的就只是“玩在一起”。
她或许会主动跳上他的自行车车筐,笑嘻嘻地去戳他的脸或腰——但他没主动靠近过她,没要求过任何的肢体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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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碾过中心公园小路上细碎的石子,他的头发在断续的街灯下一闪一闪,眼神也一闪一闪的。
那天晚上十一点,她洗完澡,突然说“你有没有在公园旁的小河堤放过喷花玩”。
他说“听上去很有趣”。
于是,十分钟后,她的男朋友就骑车带她去了中心公园,绕进门锁陈旧、轻轻一撞就能打开的小路,然后自行车“咔哒咔哒”驶向深夜的河堤。
他背着两听啤酒、奥利奥饼干和一打喷花,原本想把背包放进车筐,直到小姐跳了进去——便只能默默把两条背包肩带放上自己的肩膀,并拿开她“叮铃叮铃”拨车铃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