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诸凌的身世在别人看来或许是不幸的,但是过日子都是冷暖自知,她一直觉得自己是很幸福,小时候外公外婆很爱她,姨婆也很爱她,现在叔叔们也都很爱护她,不管什么事情都会想着她。
这是哪里?这是西北数一数二的穷地方。
穷山恶水出刁民,因为条件不好,资源稀缺,什么都要抢,真是什么极品的事儿都有。
她在镇上上初中的时候,就看到老师和人家爸妈抢孩子。
为啥?
因为人家爸妈觉得女孩子读书浪费钱,要带回家干活,等到了年纪嫁人。
那个女同学是偷偷跑出来,到学校向老师求救的。
这还不是什么个例,上初一的时候他们还有四个班,等到初二只剩下三个班,有近四十个人辍学,其中只有零星几个男同学,大部分都是女同学。
有些女同学脾气强硬,知道闹知道找老师求救,有些脾气软和,家里人说啥是啥,跟老师说自己念不出不想上了,几个老师爬山涉水跑去家访劝学,但大部分情况都很不理想。
等到了初三,人就更少了。
诸凌每日里上学都是庆幸不已。
因为诸家祖上出过读书人做了大官,那是真的会造福乡里,所以他们村子里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做父母的都会咬牙让孩子去上学,除非确实不是那块料。
所以不管是叔叔们这一辈还是她这一辈,最不济初中都是混毕业的。
突然一阵铃声响起,诸家真接起电话,一阵应答之后站起来往下一看,果然看到有车灯过来了,立刻转头对诸晓东和诸凌道:“九哥,小七,人来了,我让他们带了些热汤过来,大家都喝上一点。”
如今虽然说已经入夏,但夜晚还是很寒凉的,特别他们还呆在树丛草堆里。
“真叔想的真周到,还别说是有些冷。”诸凌其实还好,毕竟身上还裹着毯子,但有热腾腾的汤喝还是很高兴的。
“确实,山上的气温总是要比山下低一些。”诸晓东跟着诸家真一起站起来,转头对诸凌道,“小七就别来回跑了,我们一会儿就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