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玫樊一气之下离家出走,遇到了叶韦民。
叶韦民可以说是她的初恋,于玫樊打小就漂亮,喜欢她的人不胜其数,那年流行纸信告白,她不知道收到了多少情书。
于玫樊的性子烈,心里只想着读书,远离家庭。便把所有的情书倒垃圾桶里,自此再无人送了。
遇到叶韦民的时机也是凑巧,刚好在她人生低谷迷茫时遇见,像到光一样来到她的身边。
后来结婚叶韦民才说,他是于玫樊隔壁班的同学,垃圾桶情书的一份子。
所以,人与人交往大多数靠的是缘分。
那时哪里想得到,后来会和叶韦民搭伙过日子,有了自己的家。
回忆至此,于玫樊笑了笑。
她这人豁达,不愿同从前的往事多计较,文字也无法描述她前二十五年的经历。
她今年四十五,不是孩童了。大人要舍弃的事多了去,她也不必因此如何。
就如她母亲所说,她永远是她母亲怀胎生下的孩子。爹妈永远是爹妈,血浓于水无法改变。
于玫樊不经常回娘家,一年顶多回去两次,每次她都有帮忙做事,吃过饭便走。
一年给个几千块,再多的她也做不了了。
于玫樊叹气,昂头:“吱吱,你们想吃什么?”
叶吱:“爸今天不回来吗?”
于玫樊:“回,但他回来的晚,我们先吃。”
输出太多,脑子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