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喝光,我站起身来,看到他遗落在塑料椅子上的滑板,上边是个半裸女人的贴画,女人的表情十分生动,此刻看起来更像是嘲笑着它消失的主人。
用来烧炭的火盆在烧烤炉子的角落,里面是烧红了的木炭,在黑暗中发着热烈的红光。
我走过去,把滑板丢了进去,竟然一点也不容易点燃,警车闪着警灯赶到的时候,它还没彻底烧起来!
“受伤的人呢?”
警察下车之后在现场找寻着伤者,目光扫过我竟然都没做丝毫停留,我就这么不像凶手吗?这让我很有挫败感。
一名警察蹲在地上,用强光手电照亮地上的血迹和深绿色的玻璃碴子,惊魂未定的老板走过去,指了指站在不远处的我,那个始终站在原地,淡淡然微笑的我。
晚风恰好吹过,我松散的头发轻轻打过脖颈,一天的暑燥终于在这一刻散尽,我刚刚沸腾过的身体也凉了下来。
警察正了正帽子,双手扶着腰带,走了过来,“你打的人?”
“是我。”我很乖巧地回答。
“伤者呢?”他再次回头扫视一圈。
“听见警车来,跑了。”
“他一个受伤的,还跑了?不说头都打出血了吗?”警察有点不敢相信。
“他同伴架着他跑的。”我指了指地上带着血的酒瓶碎片,“带回去验验,跑那么快,八成有事儿!”
警察估计没看过我这么淡定的施暴者,瞪着眼睛对我说:“还用你提醒!”
他让同事把带血的玻璃碎片收集好,对我说:“走吧!配合一下,做个笔录。”
“稍等,我买个单!”
我笑着招手,把老板叫来,他借着烧烤炉子上的灯泡看了看手写的菜单,也不知道算没算错,快速报了个数字,竟然才一百二,阿泰给的钱没花光。
快速扫码付账,我跟警察一起上了警车。
派出所很近,不到五分钟就到了,下车之后给我找了个地方做笔录,一个女警官带我来到一个房间,问了我几个问题。
“你为什么动手打他?”